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8

348.启5:14.“四活物

348.启5:14.“四活物就说,阿们”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的确认。这从“四活物”和“阿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它们进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对此,参看AE 152e, 277节);在相对意义上,“四活物”表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AE 313a, 322节)。“阿们”是指来自神性的确认,以及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4, 238节)。由此清楚可知,“四活物就说,阿们”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的确认。主确认了到目前为止,三层天堂的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他们所说的一切话都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事实上,这是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为此的赞颂,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祂的感恩;天使不能从自己说这些话,而是从主通过内在指示或流注来说的;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甚至不能从自己说出主的名,因此他们不能从自己承认和赞颂祂;因此,他们所说的话由主通过“阿们”来确认,以此表示信之真理和信本身。此外,根据神性秩序,主确认天使或世人貌似从自己,尽管不是从自己所说的真理;但祂在他们心里通过不明显上升到他们思维的一种肯定或确保,却又通过从内在情感,也就是从平安及其快乐发出的心智的完全默认来确认它们。这就是约翰听到的这明显宣告在纯正内义上所表示的确认。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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