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6.“权势,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全能唯独属于祂,直到永远。这从“权势”的含义清楚可知,“权势”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全能,所以经上说“尊贵,荣耀,权势”;因为“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参看《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以及AE 209, 333节)。此处最后提到“权势”,并且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提到的,因为当论述主时,“权势”论及处于其完全的神性能力,它在终端处于其完全。神性在终端处于其完全,因而处于其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5897, 6451, 8603, 9828, 9836, 10099, 10548节;《天堂与地狱》,315节)。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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