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5

345.“尊贵,荣耀

345.“尊贵,荣耀”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唯独属于祂。这从“尊贵,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AE 288节)。由于“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所以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这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些话是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天使说的,他们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事实上,所有属于教会的人都知道,因为根据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保持并相信这一点,也不检查这是怎么回事;因此,这些人也在天堂,尽管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但那些变得属灵的人不仅知道,还看见并感知到,事情就是如此;因此,这些人在高层天堂。当这些人进入灵界时,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并感知真理;他们也不承认世上的许多人所接受的戒律,即:理解力必须在对信仰的某种盲目服从之下。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人则不同,因为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这些人就停留在这条戒律中;但他们仍被教导,当被教导时,他们就知道真理。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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