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3

343.“愿都归给坐

343.“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AE 297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宝座”表示天堂;“坐宝座的”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羔羊”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两者充满并构成天堂。由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被祂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神性真理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所以经上提到这两者, 即“坐宝座的”和“羔羊”。但在内义上,这两者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而在字义上,它由于接受而被一分为二。构成天堂,并将爱、信、智慧和聪明赋予天使和世人的神性并非直接从主的神性本身发出,而是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这发出的神性就是圣灵(参看AE 183节)。

要这样来理解教会的教义所教导的:子从父发出,圣灵通过子发出,主的神性和人身不是二,乃为一位格或一基督;因为主的神性就是那取得人身的,祂因此称它为祂的父;祂没有这样称呼另一神性为父,如今这另一神性作为祂的父取代了祂自己的神性而被敬拜。发出的神性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神的灵、真理的灵和保惠师的,因为这是灵的神圣,或灵说的神圣神性,不是作为神性的第三个位格而被敬拜的另一神性。情况就是这样,所有处于任何天堂之光的人都能理解这一点。然而,亚他那修所给出的三位一体教义在许多地方声明,这三者为一。当人嘴上说神为一时,让他自我检查一下,他有没有想到三;而事实上,只有一位神,神性的三个名字是一位神的名字。亚他那修因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以为这三个名字是三位神,只是在本质上为一。

然而,当某种东西被归于这一个,不归于那一个时,就不能说它们在本质上为一,因为如此这本质被分开了;因此,一个人名被赋予了每个本质。但当这三者,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是一个人的名字时,它们就是一个本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说这些话是为了表明,“坐宝座的”和“羔羊”不是指两个,而是指一个,即发出神性方面的主。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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