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8

338.“得权柄,财富,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真实的基督教 #800

800.灵界的荷兰人

800.灵界的荷兰人
  《天堂与地狱》一书说明了,在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为救世主,救主的人中,基督徒位于整个灵界各国各族的中心,因为他们身上有最强烈的属灵之光。根据圣经一章(n.267-272)所示,中心区的光明从他们发出,照射四方,直达边界。在该基督徒中心区,改革宗信徒根据他们从主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的地方。由于比起其他人,荷兰人拥有的属灵之光更深入,且与其属世之光结合得更充分,结果更易接受理性思考,所以他们被赐予的居所在基督徒中心区东南一线,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天堂与地狱》(n. 141-153)一书还说明了,灵界的居住区不同于尘世的;不同居住区的住所也不同,这些住所与他们接受的信和爱一致,在爱方面优胜者住在东边,在智方面优胜者则住在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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