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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