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8

338.“得权柄,财富,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真实的基督教 #293

293.在属世意义,

293.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这条诫命也是指除了神和从神发出的东西外,不可爱任何人和任何东西胜过一切,这也符合主的话(马太福音22:35-37; 路加福音10:25-28)。因为凡被爱胜过一切的人或物,对一个如此爱着的人来说,就是神,就是神性。例如,对一个爱自己或世界胜过一切的人来说,他自己或世界就是他的神;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从心里不承认任何神,因而与地狱中的同类结合,所有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聚集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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