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启5:12.“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表示从心里承认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的主的神性人身。这从“大声说”、“配”、“羔羊”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说”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稍后会提到);“配”当论及主时,是指功德和公义(对此,可参看AE 293, 303节),故在此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因而凭功德为自己获得一切神性事物,所以凭公义,一切事物都是祂的。“祂配”就表示这一点,这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权柄,财富,智慧,尊贵,荣耀,祝福;这些话整体上表示一切神性事物。“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对此,可参看AE 314节);“被杀”是指祂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对此,可参看AE 315a, 328a节)。由此清楚可知,“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表示从心里承认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的主的神性人身。在天上和地上,一切神性事物或整个神性都在主的人身里面,并来自这人身,这一点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并将在本书末尾得以证实。“大声说”表示从心里承认,在此表示现在所说的一切,这一点从系列中的前后文可以看出来;此外,“声音”(voice)表示后来所说的这一切,“大声”表示这一切发自内心。有两个词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即“大”和“多”,那里的“大”论及良善,“多”论及真理(原因可参看AE 336a节);凡从良善发出之物,都是从心发出的,所以此处“大声说”表示从心里承认;“心”因对应关系也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95, 447节; AE 167节)。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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