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6

336a. “他们

336a. “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无数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也是无数的。这从“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数目”是指量和质,在属世意义上是指量,在属灵意义上是指质,所用的数目确定了这量和质。但在圣言中,所有数字都表示属于事物的某种东西,如“二”、“三”、“四”、“五”、“七”、“十”和“十二”,如在它们合适的地方所说明的。此处提到的万万和千千也是如此。例如,数字“七”不是指七,而是指全部或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E 257节)。不过,现在要解释一下“万”和“千”表示什么。“万”表示无数事物;“千”也一样;但“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这就是为何“万万千千”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无数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也是无数的。

这些话所论及的低层天堂的天使,跟前面所论述的高层天堂的天使一样,也来自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是指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千千”表示后者是无数的,“万万”表示前者是无数的;但在抽象意义上,也就是真正的属灵意义上,所表示的是无数真理和无数良善。“万”和“千”之所以表示无数事物,是因为“十”表示许多,因此,“百”、“千”和“万”也表示许多;相同数字乘出的数字和乘出这些数字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但当要表达无限多的无数事物时,它们就被称为“万万”和“千千”。

此外,当具有相同含义的两个相乘的数字,一个大,一个小,一起被提及时,如当十和百,或百和千一起被提及时,小的论及良善,大的论及真理;原因在于,每一种良善都是由许多真理构成的;因为良善是由真理形成的,因此良善是由真理产生的;正是基于这一事实,大的数字论及真理,小的数字论及良善;此处“万万千千”也是如此。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通过以下考虑来说明:一种情感的快乐可以通过许多思维观念来呈现,并在言语中以各种事物来表达;情感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从这快乐或良善发出的思维观念和言语中的各种事物就是那被称为真理的。意愿的一种事物相对于其理解力的多个事物,以及爱的一种事物相对于表达它的许多事物,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许多”和“众多”论及真理,“大的”和“大”论及良善,因为大的本身包含许多事物。不过,这些话是对那些能通过例子被光照或教导的人来说的,好叫他们可以知道,为何“千”和“万”一样表示无数事物,而“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336b. 这些数字具有这些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为小公牛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这些是以法莲的万万,这些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这些话论及约瑟,约瑟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和主的属灵国度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他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表示该国度的两个组成部分,即智力或理解力的真理和自愿或意愿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智力或理解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自愿或意愿的良善;因此,经上说:“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 “以法莲”和“玛拿西”具有这种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5351, 5353—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至于此处“小公牛中头生的”和“野牛的角”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6d节)。

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在圣中。(诗篇68:17)

“神的战车”表示教义之真理,“平安的天使”表示教义之良善;因此,“万万”论及前者,“千千”论及后者。“战车”表示教义之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762, 5321, 8215节);“平安”表示良善的至内层(参看《天堂与地狱》,284–290节)。由于主凭良善而被称为“主”,“西乃”表示神性真理所在并来自的天堂,所以经上说:“主在其中,西乃在圣中。”“圣所”表示神性真理所在的天堂和教会。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4973, 9167, 9194节);“西乃”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神性真理,也就是严格意义和广泛意义上的律法来自祂(参看《属天的奥秘》,8399, 8753, 8793, 8805, 9420节)。

又:

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白日飞的箭,不怕幽暗中爬行的瘟疫,午间荒废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手边。(诗篇91:5–7)

这些话论及未被视为虚假和邪恶,然而又爬进思维和意愿,并摧毁人的虚假和邪恶;“白日飞的箭”表示被视为虚假的虚假,“午间荒废的死亡”表示被视为邪恶,然而又进入的邪恶;“黑夜的惊骇”表示未被视为虚假的虚假;“幽暗中爬行的瘟疫”表示未被视为邪恶的邪恶;“千人仆倒在他旁边”表示对这些邪恶的摧毁;“万人仆倒在他右手边”表示对这些虚假的摧毁;他们所仆倒的“旁边”也表示良善,“右手”表示良善之真理。“千”论及邪恶,“万”论及虚假,因为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在圣言中,对立面由相同的词语和数字来表达。

又:

我们的仓盈满,能出各样的粮食;我们的羊群孳生千千,在街上孳生万万。(诗篇144:13)

“仓”和“粮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属灵的粮食或食物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由此而有聪明;“羊群”表示类似事物,但表示内层事物;因此,“千千”表示教会的良善,“万万”表示教会的真理;由于“万”表示真理,所以经上说“在我们的街上孳生万万”,因为一个城市的街道表示教义之真理。“粮食或食物”表示良善和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6277, 8418, 8562, 9003节);因此,“仓”,也就是粮食或食物的仓库,具有相同的含义。“羊群”表示内层良善和真理,它们被称为属灵的(参看《属天的奥秘》,1565, 2566, 3767—3768, 3772, 3783, 3795, 5913, 6044, 6048, 8937, 10609节)。

弥迦书: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由于“公羊”表示属灵良善,“油河”表示从良善发出的真理,所以“万万”论及后者,“千千”论及前者。“公羊”表示属灵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830, 4170节)。由于“油”表示爱之良善,所以油“河”表示从它发出之物,即真理。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一道火河发出,从祂面前出来;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此处论述了主的降临,推倒的“宝座”表示被摧毁的教会的虚假;“亘古常在者”表示永恒之主;“发出,从祂面前出来的火河”表示爱之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火河”表示爱之神性良善;出来的“火河”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两者,所以经上说“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千”论及神性良善,“万”论及神性真理;“事奉”也论及良善(参看AE 155节),“侍立”,以及“出来”论及真理。

摩西五经:

约柜停住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万万千千。(民数记10:36)

由于“约柜”因律法或法版在它里面而表示从主发出的属天神性,还由于“以色列”表示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方面的教会,所以经上说“以色列的万万千千”,他们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在以色列,也就是在教会。至于当十千或一万与一千联合时,这一千表示什么,以及“数字”表示什么,这在下文合适的章节会看到。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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