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启5:11.“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承认和随之而来的赞颂。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22节)清楚可知,即他们以这种次序承认并赞颂主:首先是高层天堂的天使,然后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最后是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因为首先赞颂的“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参看AE 322节),但现在提到那些在“宝座与活物并长老周围”的天使表示低层天堂的天使;“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海里的一切受造物”(对此,参看启示录5:13)表示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此处所指的,是低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经上说他们在“宝座与活物并长老周围”;在圣言中,“周围”在遥远的边界,因而是遥远之物;但在论述天堂的地方,它表示在聪明和智慧的程度上遥远之物,因而表示低下的东西。因为天堂有高层和低层,照着对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接受,因而照着聪明和智慧的程度而彼此不同。关于众天堂,因而在其中的天使彼此距离的程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 38—39,208—209, 211, 425节)。取决于这些程度的低下的东西就是“周围”所表示的;圣言其它地方的“周围”、“四围”、“远方”、“遥远”、“极”等等也所表相同。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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