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4.启5:11–12.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得权柄,财富,智慧,尊贵,荣耀,祝福。
“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承认和随之而来的赞颂(335节);“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无数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也是无数的(336节)。
“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表示从心里承认一切神性事物都来自不被承认,并被许多人否认的主的神性人身(337节);“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338节);“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属于祂(339节);“祝福”表示为此对主的承认和赞颂,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赐给那些接受它们之人的天堂和永恒幸福都来自祂的感恩(340节)。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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