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3

333.“我们要在地

333.“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这从“掌权”的含义清楚可知,“掌权”是指处于真理和良善,因而从主处于抵制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真理和良善唯独来自主,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所以“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在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人若对圣言的灵义没有正确的理解,会以为这些人将是王和祭司,并且将与主同掌权;但在灵义上,“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从人抽象出来说,也就是在人里面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由此可知,要掌权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是主,这些来自主。众天使的确拥有大能力,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拥有自己的能力;事实上,如果天堂里有人相信他拥有来自他自己的能力,那么他立刻就被剥夺能力,然后变得完全无能为力。字义之所以说这些人要掌权,是因为字义是人的;因此,当字义说,他们要作“王和祭司”时,也是说他们要“掌权”;但在灵义上,人的一切都被脱去,因而属于人的权柄的一切也都被脱去,权柄只留给主。

主对门徒说的话,即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就类似这种情况;主对彼得说的话也是如此,即他拥有天国的钥匙(马太福音16:19)。这并不是说,门徒和彼得将拥有那权柄,而是说唯独主拥有它,因为在灵义上,“十二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100, 122节)。“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AE 9, 206, 209节)。一切能力或权柄属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属于主,天使由此而拥有能力或权柄(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节)。“我们要掌权”也表示他们从主拥有智慧,因为“王和祭司”表示真理和良善,一切智慧都来自从主而来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经上说他们“要在地上掌权”,是因为“地”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参看AE 304节)。此外,“地”在此也并非表示地,这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意思不是说我们要作王和祭司。“掌权”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主的能力和智慧,因为“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节);“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启示录20:4, 6; 22:4中的“掌权或作王”所表相同。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获取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又因祂照着教会的教义而被敬拜,故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事物,从普遍意义上说,是指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耶和华的“名”所表示的,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不会赋予其它名字,而神的品质就是祂藉以被敬拜的一切事物。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样的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其实没有丝毫敬拜和宗教信仰可言。
因此,人若牢记凡出现在圣言中的“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自己就能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的意思: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告明耶和华,呼求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慕就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他从日出之地呼求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都有人向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就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的。?(以赛亚书43:7)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他们要在耶和华立祂名的地方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等)
谁看不出,这些经文中的“名”并非单单指名字?
人同样能自己理解新新约中主的“名”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凡接待祂的,凡信祂名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他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23:39;路加福音13:35; 19:38)
主的人身也是父的名,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以及出埃及记23:20-21;耶利米书23:6;弥迦书5:4)
其他人的“名”也指敬拜的品质,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等)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为自己获取,以及教导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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