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3.“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这从“掌权”的含义清楚可知,“掌权”是指处于真理和良善,因而从主处于抵制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真理和良善唯独来自主,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所以“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在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人若对圣言的灵义没有正确的理解,会以为这些人将是王和祭司,并且将与主同掌权;但在灵义上,“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从人抽象出来说,也就是在人里面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由此可知,要掌权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是主,这些来自主。众天使的确拥有大能力,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拥有自己的能力;事实上,如果天堂里有人相信他拥有来自他自己的能力,那么他立刻就被剥夺能力,然后变得完全无能为力。字义之所以说这些人要掌权,是因为字义是人的;因此,当字义说,他们要作“王和祭司”时,也是说他们要“掌权”;但在灵义上,人的一切都被脱去,因而属于人的权柄的一切也都被脱去,权柄只留给主。
主对门徒说的话,即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就类似这种情况;主对彼得说的话也是如此,即他拥有天国的钥匙(马太福音16:19)。这并不是说,门徒和彼得将拥有那权柄,而是说唯独主拥有它,因为在灵义上,“十二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100, 122节)。“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AE 9, 206, 209节)。一切能力或权柄属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属于主,天使由此而拥有能力或权柄(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节)。“我们要掌权”也表示他们从主拥有智慧,因为“王和祭司”表示真理和良善,一切智慧都来自从主而来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经上说他们“要在地上掌权”,是因为“地”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参看AE 304节)。此外,“地”在此也并非表示地,这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意思不是说我们要作王和祭司。“掌权”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主的能力和智慧,因为“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节);“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启示录20:4, 6; 22:4中的“掌权或作王”所表相同。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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