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1a. “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这从“人民”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在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然而,这两个国度不仅在天上,也在地上,它们在地上被称为属天教会和属灵教会。很少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人民”具体表示什么,单数和复数形式的“民族”表示什么。因此,我想从圣言引用提到这两者的一些经文,由此清楚看出,“人民”和“民族”具有不同的含义,因为除非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否则它们不会一起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强有力的民必荣耀你,强族之城必敬畏你。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之面,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以赛亚书25:3, 7)
此处区分了“万民”和“列族”,因为“万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因而两者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是信之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是相爱的良善。该良善的真理就是“强族之城”所表示的,因为“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或教义的真理;“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表示驱散如此遮蔽理解力,以至于看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感知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阴影。
同一先知书:
列族啊,要近前来听;众民哪,要听从;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由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众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论到列族,经上说,他们要“近前来听”,论到众民,说他们要“听从”;“近前来听”表示通过爱结合,“听从”表示服从并被教导;因此,经上说“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地”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其上所充满的”表示真理。
又: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让众族集合,让万民聚集。(以赛亚书43:8–9)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恢复它的大喜乐。(以赛亚书9:2–3)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必向列族竖起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以赛亚书11:10, 12)
这一切话都是指着主说的;“万民”和“列族”表示所有属于祂教会的人;因为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要么属于祂的属天国度,要么属于祂的属灵国度;除了在这两个国度的人外,其他人决无可能属于教会。此外,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民族”表示教会的良善,“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人民”表示的那些人所处的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42, 10296节);为何会这样(AC 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9596节);因此,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有何区别(AC 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
又:
到那时,礼物必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江河横贯其地,奉到锡安山,万军之耶和华立名的地方。(以赛亚书18: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邀请所有人到教会;因此,经上提到“人民”和“民族”这两者。“锡安山”表示他们被邀请到的教会;“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表示那些真理被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夺走、改变或歪曲的人;“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表示那些良善以同样的方式被对待的人,“江河”表示虚假和由此而来的推理。
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列民和大城的居民来到,去求见耶和华的面,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0–22)
此处“人民”和“民族”也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必来到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好让地上得知你的道路,在所有民族中得知你的救恩。神啊,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在你喜悦你人民中,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5)
又:
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9; 108:3)
这些经文提到了“人民”和“民族”,它们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外,应用于人民的这些话是论及真理的话,应用于民族的这些话是论及良善的话。“民族”并不表示其他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这些话是大卫说的,大卫是迦南各民族的敌人。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摩西五经:
她的两个儿子在她子宫里争斗,利百加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族在你的子宫里,两民要从你腹中分立(创世记25:22–23)。
申命记:
你当回想往古之日,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族;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申命记32:7–8)
“人子”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的“数目”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30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万民”;把他们“分开”,并“立定他们的疆界”表示远离虚假,赐予真理;“将地业赐给列族”表示天堂,以及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结合。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这些话论及主;“人民”和“民族”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所有舌头”表示凡具有无论何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主的教会是普世的,它存在于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从其教义仰望天堂,由此与主结合的人中间(关于他们,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由于“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在圣言中,“权柄”论及良善,“国度”论及真理;因此,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
331b. 除了这些经文外,还有其它经文可以引用来证明,“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但此处只引用了那些一起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对此,再补充一些只提及“民族”的经文。
以赛亚书:
敞开城门,使守信的义族得以进入。耶和华啊,你增添民族,你增添民族;你得了荣耀,又移走地的四极。(以赛亚书26:2, 15)
诗篇:
地的四极都要转向耶和华;列族的众家族都要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为国度属于耶和华,祂是列族中间的掌权者。(诗篇22:27–28)
以赛亚书:
列族要走向你的光,列王要走向你升现的光辉。你的心要宽畅,大海的繁多必转来归你,列族的万象也必来归你。(以赛亚书60:3, 5)
同一先知书:
众民族必看见你的公义,众王必看见你的荣耀。(以赛亚书62:2)
这些经文没有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但最后这两段经文仍提到“民族”和“王”,因为“王”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31节);正因“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论到民族说,他们“必看见你的公义”,论到王说,他们“必看见你的荣耀”;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荣耀”论及真理。在圣言中,“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35, 9857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AC 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
从反面意义可进一步明显看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反面意义上,“人民”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同一先知书:
山间有多人的声音;有许多民族的国聚集哄嚷的声音。他们从远方来,从天边来,耶和华和祂恼恨的兵器要毁灭全地。(以赛亚书13:4–5)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发怒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喧嚷的响声一发,众民就逃跑;你一兴起,列族就四散。(以赛亚书33:3)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必有一大民族从地极被激动。他们拿弓和枪,性情残忍,毫无怜悯。(耶利米书6:22–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诗篇: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谋略归于无有,使万民的想法全无功效。(诗篇33:10)
在这些经文中,“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反对属灵教会的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民族或列族”表示那些反对属天教会的良善,因而处于邪恶的人。这也是从迦南地被赶出来的人民和民族的含义。对此,可补充前面所说的(AE 175节)。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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