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1a. “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这从“人民”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在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然而,这两个国度不仅在天上,也在地上,它们在地上被称为属天教会和属灵教会。很少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人民”具体表示什么,单数和复数形式的“民族”表示什么。因此,我想从圣言引用提到这两者的一些经文,由此清楚看出,“人民”和“民族”具有不同的含义,因为除非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否则它们不会一起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强有力的民必荣耀你,强族之城必敬畏你。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之面,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以赛亚书25:3, 7)
此处区分了“万民”和“列族”,因为“万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因而两者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是信之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是相爱的良善。该良善的真理就是“强族之城”所表示的,因为“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或教义的真理;“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表示驱散如此遮蔽理解力,以至于看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感知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阴影。
同一先知书:
列族啊,要近前来听;众民哪,要听从;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由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众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论到列族,经上说,他们要“近前来听”,论到众民,说他们要“听从”;“近前来听”表示通过爱结合,“听从”表示服从并被教导;因此,经上说“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地”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其上所充满的”表示真理。
又: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让众族集合,让万民聚集。(以赛亚书43:8–9)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恢复它的大喜乐。(以赛亚书9:2–3)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必向列族竖起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以赛亚书11:10, 12)
这一切话都是指着主说的;“万民”和“列族”表示所有属于祂教会的人;因为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要么属于祂的属天国度,要么属于祂的属灵国度;除了在这两个国度的人外,其他人决无可能属于教会。此外,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民族”表示教会的良善,“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人民”表示的那些人所处的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42, 10296节);为何会这样(AC 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9596节);因此,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有何区别(AC 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
又:
到那时,礼物必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江河横贯其地,奉到锡安山,万军之耶和华立名的地方。(以赛亚书18: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邀请所有人到教会;因此,经上提到“人民”和“民族”这两者。“锡安山”表示他们被邀请到的教会;“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表示那些真理被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夺走、改变或歪曲的人;“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表示那些良善以同样的方式被对待的人,“江河”表示虚假和由此而来的推理。
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列民和大城的居民来到,去求见耶和华的面,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0–22)
此处“人民”和“民族”也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必来到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好让地上得知你的道路,在所有民族中得知你的救恩。神啊,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在你喜悦你人民中,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5)
又:
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9; 108:3)
这些经文提到了“人民”和“民族”,它们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外,应用于人民的这些话是论及真理的话,应用于民族的这些话是论及良善的话。“民族”并不表示其他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这些话是大卫说的,大卫是迦南各民族的敌人。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摩西五经:
她的两个儿子在她子宫里争斗,利百加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族在你的子宫里,两民要从你腹中分立(创世记25:22–23)。
申命记:
你当回想往古之日,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族;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申命记32:7–8)
“人子”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的“数目”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30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万民”;把他们“分开”,并“立定他们的疆界”表示远离虚假,赐予真理;“将地业赐给列族”表示天堂,以及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结合。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这些话论及主;“人民”和“民族”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所有舌头”表示凡具有无论何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主的教会是普世的,它存在于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从其教义仰望天堂,由此与主结合的人中间(关于他们,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由于“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在圣言中,“权柄”论及良善,“国度”论及真理;因此,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
331b. 除了这些经文外,还有其它经文可以引用来证明,“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但此处只引用了那些一起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对此,再补充一些只提及“民族”的经文。
以赛亚书:
敞开城门,使守信的义族得以进入。耶和华啊,你增添民族,你增添民族;你得了荣耀,又移走地的四极。(以赛亚书26:2, 15)
诗篇:
地的四极都要转向耶和华;列族的众家族都要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为国度属于耶和华,祂是列族中间的掌权者。(诗篇22:27–28)
以赛亚书:
列族要走向你的光,列王要走向你升现的光辉。你的心要宽畅,大海的繁多必转来归你,列族的万象也必来归你。(以赛亚书60:3, 5)
同一先知书:
众民族必看见你的公义,众王必看见你的荣耀。(以赛亚书62:2)
这些经文没有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但最后这两段经文仍提到“民族”和“王”,因为“王”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31节);正因“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论到民族说,他们“必看见你的公义”,论到王说,他们“必看见你的荣耀”;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荣耀”论及真理。在圣言中,“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35, 9857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AC 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
从反面意义可进一步明显看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反面意义上,“人民”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同一先知书:
山间有多人的声音;有许多民族的国聚集哄嚷的声音。他们从远方来,从天边来,耶和华和祂恼恨的兵器要毁灭全地。(以赛亚书13:4–5)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发怒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喧嚷的响声一发,众民就逃跑;你一兴起,列族就四散。(以赛亚书33:3)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必有一大民族从地极被激动。他们拿弓和枪,性情残忍,毫无怜悯。(耶利米书6:22–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诗篇: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谋略归于无有,使万民的想法全无功效。(诗篇33:10)
在这些经文中,“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反对属灵教会的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民族或列族”表示那些反对属天教会的良善,因而处于邪恶的人。这也是从迦南地被赶出来的人民和民族的含义。对此,可补充前面所说的(AE 175节)。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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