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1

331a. “人民

331a. “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这从“人民”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在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然而,这两个国度不仅在天上,也在地上,它们在地上被称为属天教会和属灵教会。很少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人民”具体表示什么,单数和复数形式的“民族”表示什么。因此,我想从圣言引用提到这两者的一些经文,由此清楚看出,“人民”和“民族”具有不同的含义,因为除非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否则它们不会一起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强有力的民必荣耀你,强族之城必敬畏你。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之面,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以赛亚书25:3, 7)

此处区分了“万民”和“列族”,因为“万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因而两者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是信之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是相爱的良善。该良善的真理就是“强族之城”所表示的,因为“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或教义的真理;“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表示驱散如此遮蔽理解力,以至于看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感知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阴影。

同一先知书:

列族啊,要近前来听;众民哪,要听从;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由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众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论到列族,经上说,他们要“近前来听”,论到众民,说他们要“听从”;“近前来听”表示通过爱结合,“听从”表示服从并被教导;因此,经上说“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地”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其上所充满的”表示真理。

又: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让众族集合,让万民聚集。(以赛亚书43:8–9)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恢复它的大喜乐。(以赛亚书9:2–3)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必向列族竖起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以赛亚书11:10, 12)

这一切话都是指着主说的;“万民”和“列族”表示所有属于祂教会的人;因为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要么属于祂的属天国度,要么属于祂的属灵国度;除了在这两个国度的人外,其他人决无可能属于教会。此外,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民族”表示教会的良善,“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人民”表示的那些人所处的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42, 10296节);为何会这样(AC 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9596节);因此,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有何区别(AC 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

又:

到那时,礼物必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江河横贯其地,奉到锡安山,万军之耶和华立名的地方。(以赛亚书18: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邀请所有人到教会;因此,经上提到“人民”和“民族”这两者。“锡安山”表示他们被邀请到的教会;“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表示那些真理被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夺走、改变或歪曲的人;“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表示那些良善以同样的方式被对待的人,“江河”表示虚假和由此而来的推理。

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列民和大城的居民来到,去求见耶和华的面,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0–22)

此处“人民”和“民族”也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必来到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好让地上得知你的道路,在所有民族中得知你的救恩。神啊,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在你喜悦你人民中,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5)

又:

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9; 108:3)

这些经文提到了“人民”和“民族”,它们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外,应用于人民的这些话是论及真理的话,应用于民族的这些话是论及良善的话。“民族”并不表示其他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这些话是大卫说的,大卫是迦南各民族的敌人。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摩西五经:

她的两个儿子在她子宫里争斗,利百加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族在你的子宫里,两民要从你腹中分立(创世记25:22–23)。

申命记:

你当回想往古之日,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族;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申命记32:7–8)

“人子”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的“数目”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30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万民”;把他们“分开”,并“立定他们的疆界”表示远离虚假,赐予真理;“将地业赐给列族”表示天堂,以及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结合。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这些话论及主;“人民”和“民族”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所有舌头”表示凡具有无论何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主的教会是普世的,它存在于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从其教义仰望天堂,由此与主结合的人中间(关于他们,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由于“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在圣言中,“权柄”论及良善,“国度”论及真理;因此,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

331b. 除了这些经文外,还有其它经文可以引用来证明,“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但此处只引用了那些一起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对此,再补充一些只提及“民族”的经文。

以赛亚书:

敞开城门,使守信的义族得以进入。耶和华啊,你增添民族,你增添民族;你得了荣耀,又移走地的四极。(以赛亚书26:2, 15)

诗篇:

地的四极都要转向耶和华;列族的众家族都要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为国度属于耶和华,祂是列族中间的掌权者。(诗篇22:27–28)

以赛亚书:

列族要走向你的光,列王要走向你升现的光辉。你的心要宽畅,大海的繁多必转来归你,列族的万象也必来归你。(以赛亚书60:3, 5)

同一先知书:

众民族必看见你的公义,众王必看见你的荣耀。(以赛亚书62:2)

这些经文没有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但最后这两段经文仍提到“民族”和“王”,因为“王”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31节);正因“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论到民族说,他们“必看见你的公义”,论到王说,他们“必看见你的荣耀”;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荣耀”论及真理。在圣言中,“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35, 9857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AC 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

从反面意义可进一步明显看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反面意义上,“人民”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同一先知书:

山间有多人的声音;有许多民族的国聚集哄嚷的声音。他们从远方来,从天边来,耶和华和祂恼恨的兵器要毁灭全地。(以赛亚书13:4–5)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发怒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喧嚷的响声一发,众民就逃跑;你一兴起,列族就四散。(以赛亚书33:3)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必有一大民族从地极被激动。他们拿弓和枪,性情残忍,毫无怜悯。(耶利米书6:22–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诗篇: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谋略归于无有,使万民的想法全无功效。(诗篇33:10)

在这些经文中,“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反对属灵教会的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民族或列族”表示那些反对属天教会的良善,因而处于邪恶的人。这也是从迦南地被赶出来的人民和民族的含义。对此,可补充前面所说的(AE 175节)。


诠释启示录 #778

778a.“在他的头

778a.“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头”、“名号”和“亵渎”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它们都被歪曲和玷污了(对此,参看AE 775节);“名号”是指一个事物及其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696a节),在此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的品质,这些推理由这“兽”来表示;“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就是对圣言的歪曲。“亵渎”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是因为接下来的经文以这兽描述了龙所指的那些人是如何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败坏圣言的字义,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然而,这种事只有通过歪曲圣言才能做到,因为圣言在每一和一切细节上都将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结合起来,从而将信与仁,并仁与信结合起来,如前所示(AE 775节)。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经上说它是这兽的名号。

至于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圣言的,这要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父神因人类的邪恶而将人类从祂自己那里移除,甚至弃绝了;因此,祂的儿子被差到世上,或圣子本身动了恻隐之心,来到世上,通过遭受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血,最后通过祂的死,由此为人类代求而使人类与父和解。由于这种说法就在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所持守的主要教义当中,所以我想简要阐述一下神性是如何由此被亵渎的。神性因这一事实被亵渎:他们相信并认为,神性将人类从它自己那里移除,或弃绝了,尽管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由此清楚可知,神不可能移除或弃绝人类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这将违背祂自己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如前所述,这存在是一切爱、一切怜悯和一切良善的源头。就连天使,或从主处于爱、怜悯和良善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做;然而,他们的爱是有限的,而神性之爱是无限的。他们将父神移除或弃绝人类称为伸冤公义(vindicative justice),而他们对伸冤公义没有其它概念,只有一个国王或法官为他所受的邪恶报仇的概念;因此,这就像他们的复仇,这复仇里面必有某种愤怒。为证实这一点,他们从圣言引用了一些经文,在那里,神被称为报仇的,伸冤的,忌邪的或妒忌的,发怒的,发烈怒的;他们就这样歪曲圣言的这些经文,因为在圣言的字义上,经上照着表象用到这些词。事实上,人死后一变成灵,他若通过他在世上的生活处于邪恶,就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否认祂时,就再也不能处在主的保护之下,以使他的邪恶不惩罚他,因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之中,正如良善的赏赐就在良善之中。但由于来自邪恶或处于邪恶之人的邪恶的惩罚看上去就像是来自神性的惩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从这种表象论到神性说,祂发怒,定人的罪,并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然而,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惩罚任何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一书,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即: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把自己扔下去。由此可见,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神性的。因为人们以为,神在某个方面是报仇的,或伸冤的,祂发怒,将人投入地狱,并进行惩罚;而事实上,是邪恶,也就是邪恶所来自的地狱惩罚它自己,而不是神性惩罚它。对圣言的歪曲也因他们相信并认为,父神想通过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因而通过祂儿子的血与人类和解而亵渎神性;祂为此已经被感动,现在仍被感动去怜悯。凡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谁看不出这也违背神性,因而违背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违背神性的东西就是亵渎;因此,扭曲圣言的字义以确认这个教义就是亵渎。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778b.因此,“亵渎”表示什么,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人亵渎灵必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

我告诉你们,人子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灵的,却永不得赦免,必受永恒的审判。(马可福音3:28, 29)

路加福音: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教会至今不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因为不知道“圣灵”和“人子”的正确意思。“圣灵”是指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诸如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当知道“圣灵”和“人子”是什么意思时,也就能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还能知道为何“干犯人子的话”可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却不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指否认圣言,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是指照着表象来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否认圣言就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也就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罪,凡如此行的,必受永恒的审判,因为那些否认圣言的人就是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否认教会和属于教会的一切;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尽管口头上将宇宙的创造归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实体或神明,或神,心里却将其归于大自然。这些人因否认而打破了与主联系的一切纽带,所以必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就是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因为“圣灵”是指诸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也就是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中;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穿上了衣服,仅在零星的地方是赤裸的。因此,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正是这些被玷污和歪曲;当以违背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那时,天堂退回,人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在的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当主及其神性遭到否认时,如声称主靠着别西卜行神迹,并有不洁的灵的法利赛人所做的,天堂就远离人;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所以主说,这是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因这是干犯圣言,这可见于从福音书引用的这几章的前几节经文。由于同样的原因,虽不否认主,却否认主之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纳。

另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爱的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方法之外,声称惟有信,不包括这些,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并且不仅通过教义,还通过其生活确认这个观点的人从心里说,良善并不拯救我,邪恶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这些人也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歪曲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理,这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在提到爱与仁,以及行为与作为的上千处经文中。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有仁与信的婚姻在里面;因此,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奸;这通奸的性质将在别处予以解释,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也不能被接到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天堂之爱,取而代之的是尘世之爱,他们也没有善行,取而代之的是恶行,因为他们的作为来自尘世之爱,当这爱与天堂之爱分离时,它就是地狱之爱。然而,对那些虽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教导者那里认为信是拯救的唯一方法,或只是知道,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它,却仍从圣言,也就是说,因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没有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或歪曲圣言的真理;因此,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此外,在这些人当中,很少有人知道信是别的什么东西,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他们不明白没有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就是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干犯圣灵的亵渎就是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良善当被玷污时,就是邪恶,圣言的真理当被歪曲时,就是虚假。

778c.干犯人子的话表示照着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为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说这种话,人不得赦免,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只有一些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其终端中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但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和真理看上去就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天上的样子,因而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因此,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被主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看见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的教义,也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没有被如此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教义。圣言在字义上之所以是这样,是为了它可以成为灵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接受如此阐述的事物,并照着他们所感知到的相信和行动。

此外,由于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简单人在信仰和内心中都不能被提升到它们之上,所以照着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或亵渎,只要原则没有从这些表象中形成,并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例如,经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界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马太福音: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启示录: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同他的使者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12:7, 11)

当出于这些和类似的话简单地相信主因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祂通过这苦难和自己的血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时,由于这是一个表面真理,可以说,也可以相信,所以这不会在信仰和内心中定简单人的罪。但凭这些话来建立一个原则,并确认这个原则,以至于坚持认为父神以这种方式与人和解了,人只凭他的信就称义并得救,不用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而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处于该原则,那么这是不可赦免的。

由此可见,“亵渎圣灵”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在其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因此,“亵渎的名号”表示对神性真理,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当有人说话反对神时,这被称为亵渎;说话反对神就是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的“神”所指的;“耶和华”和“主”是指神性良善。说话反对神,因而说话反对圣言就是亵渎,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推知,亵渎就是歪曲圣言。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使圣言的真理成为虚假,而虚假不断说话反对真理,甚至攻击真理。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摧毁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

类似的话论到启示录后面部分中的“朱红色的兽”:

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启示录17:3)

在这里,兽与骑在它上面的女人是指巴比伦;“亵渎的名号”是指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这些就是对主的亵渎。

“亵渎”表示邪恶、虚假地相信和谈论神和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听见亚述王的仆人亵渎我的话,不要惧怕。希西家王祷告说,耶和华啊,要听西拿基立的一切话,他打发使者来亵渎永生神。耶和华论到他说,你亵渎谁,辱骂谁?你扬起声音,又高举眼目,要攻击谁?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你藉你仆人的手亵渎主。(以赛亚书37:6, 15, 17, 23, 24)

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亵渎论及说虚假的话反对神。因为那时是西拿基立的“亚述王”表示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被败坏的理性层,这理性层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可耻地对待它,并利用虚假严厉斥责它;这就是歪曲它,如前所述。说话反对神性真理的虚假由以赛亚书37: 10–13, 24, 25中提到的事物来表示,这一切事物不仅是对神的亵渎,还是对神性真理的歪曲。

摩西五经:

那以高手行事的灵魂,他亵渎了耶和华,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话,使祂的诫命落空,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民数记15:30, 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反对通过摩西赐下的神的诫命,不仅通过错误或失误反对,还从目的上反对,这从民数记15:23和这一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那些从目的上如此行的人,这由“以高手行事”来表示。由于反对诫命就是反对神性真理,从目的上反对这神性真理就是从意愿的意图上如此行,并由此说虚假的话,这是对圣言的实际玷污和歪曲,所以经上说:“他亵渎了耶和华。”这与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一回事,故经上说:“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表示这是不得赦免的。

亵渎论及对神,因而对神性真理说邪恶的话和虚假的话,没有必要在此通过从圣言引用的许多经文来证实这一点;不仅因为谁都能看出,亵渎在灵义上不是别的,还因为亵渎有各个种类。因此,在人类的语言,如以希伯来语中,有各种名字来表达对神和神性真理的不同种类的亵渎,如那些在拉丁语中被称为诽谤、谩骂、耻辱、羞辱、指责、斥责、戏笑、嘲笑等等的词语;其中每一个词在圣言中使用时都具有总体和具体的不同;然而,分析并解释这些词需要大量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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