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1a. “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这从“人民”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因而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在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然而,这两个国度不仅在天上,也在地上,它们在地上被称为属天教会和属灵教会。很少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单数和复数形式的“人民”具体表示什么,单数和复数形式的“民族”表示什么。因此,我想从圣言引用提到这两者的一些经文,由此清楚看出,“人民”和“民族”具有不同的含义,因为除非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否则它们不会一起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
强有力的民必荣耀你,强族之城必敬畏你。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之面,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以赛亚书25:3, 7)
此处区分了“万民”和“列族”,因为“万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列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因而两者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是信之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而是相爱的良善。该良善的真理就是“强族之城”所表示的,因为“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或教义的真理;“吞灭遮盖万民的遮巾,和遮蔽列族的蒙脸帕”表示驱散如此遮蔽理解力,以至于看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感知不到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阴影。
同一先知书:
列族啊,要近前来听;众民哪,要听从;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以赛亚书34:1)
由于“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众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论到列族,经上说,他们要“近前来听”,论到众民,说他们要“听从”;“近前来听”表示通过爱结合,“听从”表示服从并被教导;因此,经上说“愿地和其上所充满的侧耳而听”,“地”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其上所充满的”表示真理。
又:
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让众族集合,让万民聚集。(以赛亚书43:8–9)
又: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大旗。(以赛亚书49:22)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恢复它的大喜乐。(以赛亚书9:2–3)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必向列族竖起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以赛亚书11:10, 12)
这一切话都是指着主说的;“万民”和“列族”表示所有属于祂教会的人;因为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要么属于祂的属天国度,要么属于祂的属灵国度;除了在这两个国度的人外,其他人决无可能属于教会。此外,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民族”表示教会的良善,“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人民”表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人民”表示的那些人所处的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042, 10296节);为何会这样(AC 863, 875, 895, 927, 1023, 1043—1044, 1555, 2256, 4328, 4493, 5113, 9596节);因此,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人和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人有何区别(AC 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4788, 7068, 8521, 9277, 10295节)。
又:
到那时,礼物必奉给万军之耶和华;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江河横贯其地,奉到锡安山,万军之耶和华立名的地方。(以赛亚书18:2, 7)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邀请所有人到教会;因此,经上提到“人民”和“民族”这两者。“锡安山”表示他们被邀请到的教会;“一个被分裂掠夺的人民”表示那些真理被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夺走、改变或歪曲的人;“一个被分发践踏的民族”表示那些良善以同样的方式被对待的人,“江河”表示虚假和由此而来的推理。
撒迦利亚书:
将来必有列民和大城的居民来到,去求见耶和华的面,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0–22)
此处“人民”和“民族”也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人民”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必来到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诗篇:
你要立我为列族之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侍奉我。(诗篇18:43)
又:
耶和华必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使万族服在我们脚下。神作王治理列族。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诗篇47:3, 8–9)
又:
好让地上得知你的道路,在所有民族中得知你的救恩。神啊,愿万民称谢你;愿万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必按公正审判万民,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2–4)
又:
耶和华啊,在你喜悦你人民中,求你记得我;使我因你列族的喜乐而欢乐。(诗篇106:4–5)
又:
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万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9; 108:3)
这些经文提到了“人民”和“民族”,它们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外,应用于人民的这些话是论及真理的话,应用于民族的这些话是论及良善的话。“民族”并不表示其他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这些话是大卫说的,大卫是迦南各民族的敌人。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西番雅书: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为业。(西番雅书2:9)
摩西五经:
她的两个儿子在她子宫里争斗,利百加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族在你的子宫里,两民要从你腹中分立(创世记25:22–23)。
申命记:
你当回想往古之日,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族;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申命记32:7–8)
“人子”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论到他们说:“祂将人子分开时,就照以色列人的数目,立定万民的疆界。”“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的“数目”表示其中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330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万民”;把他们“分开”,并“立定他们的疆界”表示远离虚假,赐予真理;“将地业赐给列族”表示天堂,以及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结合。
但以理书:
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这些话论及主;“人民”和“民族”表示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所有舌头”表示凡具有无论何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人;因为主的教会是普世的,它存在于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从其教义仰望天堂,由此与主结合的人中间(关于他们,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18–328节)。由于“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说:“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在圣言中,“权柄”论及良善,“国度”论及真理;因此,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
331b. 除了这些经文外,还有其它经文可以引用来证明,“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国民、万民、众民、民等)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民族”(经上或译为列族、族等)表示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但此处只引用了那些一起到“人民”和“民族”的经文;对此,再补充一些只提及“民族”的经文。
以赛亚书:
敞开城门,使守信的义族得以进入。耶和华啊,你增添民族,你增添民族;你得了荣耀,又移走地的四极。(以赛亚书26:2, 15)
诗篇:
地的四极都要转向耶和华;列族的众家族都要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为国度属于耶和华,祂是列族中间的掌权者。(诗篇22:27–28)
以赛亚书:
列族要走向你的光,列王要走向你升现的光辉。你的心要宽畅,大海的繁多必转来归你,列族的万象也必来归你。(以赛亚书60:3, 5)
同一先知书:
众民族必看见你的公义,众王必看见你的荣耀。(以赛亚书62:2)
这些经文没有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但最后这两段经文仍提到“民族”和“王”,因为“王”与“人民”所表相同,即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31节);正因“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所以经上论到民族说,他们“必看见你的公义”,论到王说,他们“必看见你的荣耀”;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荣耀”论及真理。在圣言中,“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35, 9857节);“荣耀”论及神性真理(AC 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
从反面意义可进一步明显看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反面意义上,“人民”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亚述啊,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同一先知书:
山间有多人的声音;有许多民族的国聚集哄嚷的声音。他们从远方来,从天边来,耶和华和祂恼恨的兵器要毁灭全地。(以赛亚书13:4–5)
又:
耶和华用不能医治的瘟疫击打万民,发怒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又:
喧嚷的响声一发,众民就逃跑;你一兴起,列族就四散。(以赛亚书33:3)
耶利米书: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必有一大民族从地极被激动。他们拿弓和枪,性情残忍,毫无怜悯。(耶利米书6:22–23)
以西结书: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你必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诗篇:
你使我们在列族中成了话柄,在万民中使人摇头。(诗篇44:14)
又:
耶和华使列族的谋略归于无有,使万民的想法全无功效。(诗篇33:10)
在这些经文中,“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反对属灵教会的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民族或列族”表示那些反对属天教会的良善,因而处于邪恶的人。这也是从迦南地被赶出来的人民和民族的含义。对此,可补充前面所说的(AE 175节)。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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