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0.“从各支派、舌头中”表示被所有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这从“支派”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AE 39节);因为十二支派表示这些事物,因此,每个支派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某种事物,故“从各支派中”表示从所有处于任何种类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中。“舌头”是指生活和信仰的教义。“支派”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点将在下面合适的段落得到更充分的说明;同样,“舌头”表示生活和信仰的教义,因而表示宗教信仰。此处只引用《属天的奥秘》关于“支派”含义的说明,即: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主的十二使徒具有相同的含义(AC 2129, 3354, 3488, 6397节);有十二个,是因为“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AC 577, 2089, 2129—2130, 3272, 3858, 3913节)。由于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代表天堂和教会(AC 6337, 6637, 7836, 7891, 7996节)。十二支派照着提及它们的顺序而表示各种事物,因而以不同的方式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AC 3862, 3926, 3939, 4603 seq., 6337, 6640, 10335节);因此,回应能通过乌陵与土明给出,并曾给出,在那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被刻在宝石上(AC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73—9874, 9905节)。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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