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7.“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这从前面的一切清楚可知,至此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故审判属于祂。“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这一点,这从自本章开头到现在这一节所解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我想按顺序引用它们,即:“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与全知方面的主(AE 297节);“有书卷,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都完全隐藏了(AE 299—300节);“我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说,有谁配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呢”表示探查是否有这样的人,他能知道并察觉所有人的生命状态(AE 302—303节);“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那书卷”表示根本没有人能凭自己如此行(AE 304a节);“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是通过在祂的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做到的(AE 309—310节);“我看见一只羔羊站立,有七角七眼”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祂从这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AE 314, 316a,b—317节);“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AE 319节)。由此清楚可知,此处“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两种地狱之爱,也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它们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埃及”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这一点稍后也会论及;正因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盛行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当中,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随着长大逐渐进入这两种爱,这些爱只能被神救主通过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被移除;除非靠近神救主,否则它们无法被祂移除;除非人被祂引领,否则无法给予遵行十诫的生活。诚然,它能被给予,但不是里面含有天堂、因而教会的任何事物的生活。遵行十诫的生活只由那为生命的所赐给。而主就是那生命(约翰福音1:1,4;5:26;6:33-35;11:25,26;14:6,19等)。
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是地狱众爱之首,因而教会中的众恶和由此而来的众虚假之首;这一事实如今无人知晓;这些爱的快乐胜过心灵一切愉悦的快乐,是它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来到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普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这类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的时候,我目睹了这些事物的发生,看到他们被投入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就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以赛亚书1:10;3:8-9;13:19;耶利米书23:14;49:18;50:37,40; 耶利米哀歌4:6;以西结书16:46-50;阿摩司书4:11;西番雅书2:9-10;申命记29:23;32:32;马太福音10:14-15;11:23;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10:10-12;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尚不为人知;但将这一点牢记在心,当死后进入灵人界时想起它,你就会完全信服。不过,要知道,既有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有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后一种爱是属天,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因此,当一种构成头时,另一种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通过主而服侍邻舍之爱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但当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辨别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都差不多;不过,可以此来辨别它们:属天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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