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7

327.“说,你配拿书

327.“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这从前面的一切清楚可知,至此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故审判属于祂。“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这一点,这从自本章开头到现在这一节所解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我想按顺序引用它们,即:“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与全知方面的主(AE 297节);“有书卷,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都完全隐藏了(AE 299—300节);“我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说,有谁配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呢”表示探查是否有这样的人,他能知道并察觉所有人的生命状态(AE 302—303节);“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那书卷”表示根本没有人能凭自己如此行(AE 304a节);“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是通过在祂的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做到的(AE 309—310节);“我看见一只羔羊站立,有七角七眼”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祂从这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AE 314, 316a,b—317节);“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AE 319节)。由此清楚可知,此处“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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