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7

327.“说,你配拿书

327.“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这从前面的一切清楚可知,至此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故审判属于祂。“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这一点,这从自本章开头到现在这一节所解释的一系列事物明显看出来,我想按顺序引用它们,即:“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与全知方面的主(AE 297节);“有书卷,里面和背面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表示天上和地上所有人的生命状态都完全隐藏了(AE 299, 300节);“我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说,有谁配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呢”表示探查是否有这样的人,他能知道并察觉所有人的生命状态(AE 302, 303节);“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那书卷”表示根本没有人能凭自己如此行(AE 304a节);“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能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主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这是通过在祂的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做到的(AE 309, 310节);“我看见一只羔羊站立,有七角七眼”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祂从这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AE 314, 316a,b, 317节);“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AE 319节)。由此清楚可知,此处“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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