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a. “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这从“众圣徒的祈祷”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祈祷(或祷告)”在内义上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圣徒(或圣民)或圣的”,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义人或义的(参看前文AE 204节)。但在圣言的内义上,“圣徒”不是指圣徒,或圣人,而是指神圣事物,因为“圣徒”这个词涉及人,人的一切在内义上都被脱去,因为唯独事物构成内义(参看AE 270节);天使因是属灵的,故从人抽象出来思考(也可参看前文,AE 99—100节)。这就是那将圣言的内在意义与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区分开的;“圣徒”因此表示神圣事物,在圣言中,“神圣”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其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204节),所以“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经上说“他们拿着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如前一段所说明的);由此可知,“圣徒的祈祷”具有类似含义。
如诗篇:
我求告你的时候,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接纳!愿我的手举起如献晚上的素祭!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诗篇141:1–5)
此处“祷告(或祈祷)”被称为“香”、“我的手举起”被称为“素祭”;这是因为“祷告(或祈祷)”和“香”具有相似的含义,“手举起”和“素祭”也是。“香”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此,两者都表示敬拜。由于祷告(或祈祷)不是来自口,而是通过口来自心,来自心的一切敬拜都来自爱与仁之良善,因心表示这一点,所以经上还说:“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行恶事。”由于大卫在哀叹,邪恶仍拥有反对他的能力,所以他说:“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
“祈祷(或祷告)”与“香”具有相似的含义,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4)
由于“祈祷(或祷告)”和“香”在此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所以经上说“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上”,同样说“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首先解释一下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是什么意思,然后解释祈祷或祷告表示这种敬拜。敬拜并不在于祷告和外在的虔诚,而是在于仁爱的生活;祷告只是这种生活的外在,因为它们从人那里通过他的嘴口发出,因此,人们的祷告就是他们自己在生活方面的样子。一个人在祷告的时候使自己谦卑下来,跪下叹息,这并不重要;因为这些是外在,除非外在从内在发出,否则它们只是没有生命的姿势和声音。一个人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情感在里面,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情感,因为他们的情感就是他们的生命;正是这情感本身,而不是没有情感的人在说话;因此,情感如何,祷告就如何。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处于这种情感就是真正的敬拜;祷告就是那发出之物。由此可见,敬拜的本质就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工具是姿势和祷告;或敬拜的首要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次要是祷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一切神性敬拜都置于口头的虔诚,却不置于实际虔诚的人,大错特错了。
实际的虔诚就是在每项工作和每项职责上都出于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行事,这是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如此吩咐的;事实上,人就这样在他的每项工作中仰望天堂和主,并这样与祂结合。不过,只是出于对法律、对丧失名声,或荣誉和利益的惧怕行事,却没有想到神性律法、圣言的诫命和主,然而又在教会虔诚祷告,是外在的虔诚;无论这种虔诚显得多么神圣,它都不是虔诚,相反,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源于习惯所披上的某种东西,要么是来自神性敬拜仅在于此的虚假信仰的一种说服;因为这种人不是用心,只是用眼睛来仰望天堂和主;心仰望自我和世界,而嘴只出于身体的习惯及其记忆说话;人由此与世界结合,而不是与天堂结合,与自我结合,而不是与主结合。由此可见,什么是虔诚,什么是神性敬拜,实际的虔诚就是敬拜本身。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22, 224, 358–360, 528–530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3–129节)中所说的,那里有这些话:虔诚就是虔诚地思考和说话;花大量时间祷告;在这种时候,要使自己谦卑下来;常去教会,在那里虔诚地听道;每年都要经常遵守圣餐礼,以及教会所约定的其它敬拜仪式。但仁爱的生活是对邻舍有好的意愿和行为,在每项工作,以及每项职责上都出于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行事;总之,仁爱的生活在于履行功用。神性敬拜主要在于这种生活,其次在于虔诚的生活;因此,人若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说,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同时却没有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不是在敬拜神。因为虔诚的生活只要与仁爱的生活结合,就是有价值的;事实上,仁爱的生活是首要的,并且仁爱的生活如何,虔诚的生活就如何(124, 128节)。
325b. 主使天堂慢慢进入人的实际虔诚,而不是使天堂进入与实际虔诚分离的口头或外在虔诚,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因为我已经看见许多人将一切敬拜都置于口头和外在的虔诚,而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思想主在圣言中的诫命,以为不得从宗教的角度,因而从一个属灵的动机,只可从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行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好叫他们可以为了名声的缘故显得诚实和公义,这也是为了荣耀和利益的缘故,他们以为这会把他们先于其他人带到天堂。因此,根据他们的信仰,他们被提升到天堂;但当天使发觉他们只用嘴,而不是用心来敬拜神,他们的外在虔诚不是从属于生活的实际虔诚发出时,就把他们扔了下去;后来,这些人与那些在生活中类似他们自己的人联系在一起,在那里被剥夺虔诚和神圣,因为这些从内层被生活的邪恶玷污了。由此也清楚可知,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外在的虔诚。
由于神性敬拜本身主要在于生活,而不在于祷告,所以主以下面这些话说,祷告不可用许多重复话:
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所以你们不可效法他们。(马太福音6:7–8)
由于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祷告,所以在圣言的灵义中,“祷告或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来自仁爱生活的敬拜,因为首要之物就是灵义上所表示的,而字义由系结果,并且相对应的次要之物构成。
此外,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祷告(或祈祷);但由于祷告是从心发出的,而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与仁之生活的样子,所以“祷告(或祈祷)”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和来自它的敬拜,如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祷告,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可福音13:33)
“你们要时时警醒”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生活(参看AE 187节);因此,经上也提到祷告,因为“祷告”是这种生活的一个结果或它的外在,这种结果或外在只要从生活发出,就是有益的,因为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内在和外在一样为一。
马可福音:
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一切事,只要信你们得着了,就必给你们成就。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马可福音11:24–25)
此处“祷告”、“祈求”和“恳求”在灵义上表示爱与仁的生活;因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所求的,都从主被赐给他们;因此,他们只求良善,这必给他们成就;由于信也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只要信你们得着了。”由于祷告从仁爱的生活发出,并取决于它,好叫它可以照着祷告而成就,所以经上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表示当处于神性敬拜时,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马太福音,如此处论及那些祷告之人的话也适合论及那些献礼物在祭坛上的人: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23–24)
“在祭坛上献礼物”表示一切神性敬拜,因为在这个民族中间的神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燔祭和祭物,所以燔祭和祭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4, 221节)。由此可见,“祷告”或“恳求”,“在祭坛上献礼物”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经上记着,我的房屋要称为祷告的房屋,你们倒使它成为强盗的巢穴了。(马太福音21:13; 马可福音11:17; 路加福音19:46)
主的“房屋”表示教会,“祷告”表示其中的敬拜;“强盗的巢穴”表示对教会和敬拜的亵渎;从这种反面意义也明显可知,祷告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诗篇:
我曾用口求告神。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但神实在听见了,祂留心听了我祷告的声音。(诗篇66:17–19)
由于祷告是人心的样子,因而当心是恶的时,它不是任何敬拜的祷告,所以经上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这表示祂不会接受这种敬拜。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人的爱就是他真正的生活,因此一个人的祷告就是他爱的样子,也就是他生活的样子;由此可知,“祷告”表示他的爱与仁之生活,或“祷告”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
可以引用更多经文;但由于人不知道他的生活和祷告构成一体,因而只感觉在圣言提到“祷告”的地方,“祷告”只表示祷告,所以此处将省略这些经文。此外,当人处于仁爱的生活时,他就在不断祷告,前提是用心而不是用口祷告;因为属爱之物不断在思维中,甚至在人没有意识到它的时候(正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5–57节所说的);由此也清楚可知,“祷告”在灵义上是指出于爱的敬拜。但那些将虔诚置于祷告,却不置于生活的人不喜欢这个真理;事实上,他们的思维与之相反;这种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实际的虔诚。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