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5

325a. “就是

325a. “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这从“众圣徒的祈祷”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祈祷(或祷告)”在内义上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圣徒(或圣民)或圣的”,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义人或义的(参看前文AE 204节)。但在圣言的内义上,“圣徒”不是指圣徒,或圣人,而是指神圣事物,因为“圣徒”这个词涉及人,人的一切在内义上都被脱去,因为唯独事物构成内义(参看AE 270节);天使因是属灵的,故从人抽象出来思考(也可参看前文,AE 99—100节)。这就是那将圣言的内在意义与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区分开的;“圣徒”因此表示神圣事物,在圣言中,“神圣”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其属灵国度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204节),所以“圣徒(或圣民)”表示属灵事物,“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经上说“他们拿着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如前一段所说明的);由此可知,“圣徒的祈祷”具有类似含义。

如诗篇:

我求告你的时候,求你侧耳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接纳!愿我的手举起如献晚上的素祭!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和作孽的人同行恶事;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诗篇141:1–5)

此处“祷告(或祈祷)”被称为“香”、“我的手举起”被称为“素祭”;这是因为“祷告(或祈祷)”和“香”具有相似的含义,“手举起”和“素祭”也是。“香”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素祭”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此,两者都表示敬拜。由于祷告(或祈祷)不是来自口,而是通过口来自心,来自心的一切敬拜都来自爱与仁之良善,因心表示这一点,所以经上还说:“求你把守我嘴唇的门户;求你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恶,以致行恶事。”由于大卫在哀叹,邪恶仍拥有反对他的能力,所以他说:“正在他们行恶的时候,我仍要祈祷。”

“祈祷(或祷告)”与“香”具有相似的含义,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4)

由于“祈祷(或祷告)”和“香”在此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所以经上说“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上”,同样说“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升到神面前”。首先解释一下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是什么意思,然后解释祈祷或祷告表示这种敬拜。敬拜并不在于祷告和外在的虔诚,而是在于仁爱的生活;祷告只是这种生活的外在,因为它们从人那里通过他的嘴口发出,因此,人们的祷告就是他们自己在生活方面的样子。一个人在祷告的时候使自己谦卑下来,跪下叹息,这并不重要;因为这些是外在,除非外在从内在发出,否则它们只是没有生命的姿势和声音。一个人所说的每句话都有情感在里面,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情感,因为他们的情感就是他们的生命;正是这情感本身,而不是没有情感的人在说话;因此,情感如何,祷告就如何。属灵情感就是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处于这种情感就是真正的敬拜;祷告就是那发出之物。由此可见,敬拜的本质就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工具是姿势和祷告;或敬拜的首要是仁爱的生活,敬拜的次要是祷告。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一切神性敬拜都置于口头的虔诚,却不置于实际虔诚的人,大错特错了。

实际的虔诚就是在每项工作和每项职责上都出于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行事,这是因为主在圣言中就是如此吩咐的;事实上,人就这样在他的每项工作中仰望天堂和主,并这样与祂结合。不过,只是出于对法律、对丧失名声,或荣誉和利益的惧怕行事,却没有想到神性律法、圣言的诫命和主,然而又在教会虔诚祷告,是外在的虔诚;无论这种虔诚显得多么神圣,它都不是虔诚,相反,它要么是伪善,要么是源于习惯所披上的某种东西,要么是来自神性敬拜仅在于此的虚假信仰的一种说服;因为这种人不是用心,只是用眼睛来仰望天堂和主;心仰望自我和世界,而嘴只出于身体的习惯及其记忆说话;人由此与世界结合,而不是与天堂结合,与自我结合,而不是与主结合。由此可见,什么是虔诚,什么是神性敬拜,实际的虔诚就是敬拜本身。对此,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22, 224, 358–360, 528–530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3–129节)中所说的,那里有这些话:虔诚就是虔诚地思考和说话;花大量时间祷告;在这种时候,要使自己谦卑下来;常去教会,在那里虔诚地听道;每年都要经常遵守圣餐礼,以及教会所约定的其它敬拜仪式。但仁爱的生活是对邻舍有好的意愿和行为,在每项工作,以及每项职责上都出于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行事;总之,仁爱的生活在于履行功用。神性敬拜主要在于这种生活,其次在于虔诚的生活;因此,人若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也就是说,过着一种虔诚的生活,同时却没有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不是在敬拜神。因为虔诚的生活只要与仁爱的生活结合,就是有价值的;事实上,仁爱的生活是首要的,并且仁爱的生活如何,虔诚的生活就如何(124, 128节)。

325b. 主使天堂慢慢进入人的实际虔诚,而不是使天堂进入与实际虔诚分离的口头或外在虔诚,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因为我已经看见许多人将一切敬拜都置于口头和外在的虔诚,而在实际生活中,他们不思想主在圣言中的诫命,以为不得从宗教的角度,因而从一个属灵的动机,只可从文明法律和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行诚实和正直,公义和公平,好叫他们可以为了名声的缘故显得诚实和公义,这也是为了荣耀和利益的缘故,他们以为这会把他们先于其他人带到天堂。因此,根据他们的信仰,他们被提升到天堂;但当天使发觉他们只用嘴,而不是用心来敬拜神,他们的外在虔诚不是从属于生活的实际虔诚发出时,就把他们扔了下去;后来,这些人与那些在生活中类似他们自己的人联系在一起,在那里被剥夺虔诚和神圣,因为这些从内层被生活的邪恶玷污了。由此也清楚可知,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外在的虔诚。

由于神性敬拜本身主要在于生活,而不在于祷告,所以主以下面这些话说,祷告不可用许多重复话:

你们祷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许多重复话。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所以你们不可效法他们。(马太福音6:7–8)

由于神性敬拜主要在于仁爱的生活,其次在于祷告,所以在圣言的灵义中,“祷告或祈祷”表示出于属灵良善,也就是来自仁爱生活的敬拜,因为首要之物就是灵义上所表示的,而字义由系结果,并且相对应的次要之物构成。

此外,圣言的许多经文提到祷告(或祈祷);但由于祷告是从心发出的,而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与仁之生活的样子,所以“祷告(或祈祷)”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和来自它的敬拜,如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祷告,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可福音13:33)

“你们要时时警醒”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生活(参看AE 187节);因此,经上也提到祷告,因为“祷告”是这种生活的一个结果或它的外在,这种结果或外在只要从生活发出,就是有益的,因为这两者就像灵魂和身体,内在和外在一样为一。

马可福音:

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一切事,只要信你们得着了,就必给你们成就。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马可福音11:24–25)

此处“祷告”、“祈求”和“恳求”在灵义上表示爱与仁的生活;因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生活的人所求的,都从主被赐给他们;因此,他们只求良善,这必给他们成就;由于信也来自主,所以经上说:“只要信你们得着了。”由于祷告从仁爱的生活发出,并取决于它,好叫它可以照着祷告而成就,所以经上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该饶恕他。”

“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表示当处于神性敬拜时,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马太福音,如此处论及那些祷告之人的话也适合论及那些献礼物在祭坛上的人:

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有弟兄对你怀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马太福音5:23–24)

“在祭坛上献礼物”表示一切神性敬拜,因为在这个民族中间的神性敬拜主要在于献燔祭和祭物,所以燔祭和祭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4, 221节)。由此可见,“祷告”或“恳求”,“在祭坛上献礼物”具有相似的含义,即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经上记着,我的房屋要称为祷告的房屋,你们倒使它成为强盗的巢穴了。(马太福音21:13; 马可福音11:17; 路加福音19:46)

主的“房屋”表示教会,“祷告”表示其中的敬拜;“强盗的巢穴”表示对教会和敬拜的亵渎;从这种反面意义也明显可知,祷告表示出于爱与仁之良善的敬拜。

诗篇:

我曾用口求告神。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但神实在听见了,祂留心听了我祷告的声音。(诗篇66:17–19)

由于祷告是人心的样子,因而当心是恶的时,它不是任何敬拜的祷告,所以经上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这表示祂不会接受这种敬拜。人的“心”就是他的爱,人的爱就是他真正的生活,因此一个人的祷告就是他爱的样子,也就是他生活的样子;由此可知,“祷告”表示他的爱与仁之生活,或“祷告”在灵义上表示这种生活。

可以引用更多经文;但由于人不知道他的生活和祷告构成一体,因而只感觉在圣言提到“祷告”的地方,“祷告”只表示祷告,所以此处将省略这些经文。此外,当人处于仁爱的生活时,他就在不断祷告,前提是用心而不是用口祷告;因为属爱之物不断在思维中,甚至在人没有意识到它的时候(正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5–57节所说的);由此也清楚可知,“祷告”在灵义上是指出于爱的敬拜。但那些将虔诚置于祷告,却不置于生活的人不喜欢这个真理;事实上,他们的思维与之相反;这种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实际的虔诚。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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