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3

323a. “各拿

323a. “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竖琴”表示这种称谢,是因为竖琴是一种弦乐器,这类乐器表示属灵事物或真理的事物;而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或良善的事物。乐器由于其声音而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声音对应于情感;此外,在天堂,凭声音可以感知情感;由于情感各种各样,而乐器产生各种各样的声音,所以这些乐器因对应关系和由此而来的一致而表示情感。一般来说,弦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那类事物,而管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或也可说,有些乐器属于属灵的种类,有些乐器属于属天的种类。声音对应于情感,这一点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音乐的音调也是如此;天使受声音及其种类的影响;但在此引用所有这些经历太占据篇幅了。我只提普遍观察的一点:离散的声音会激发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而连续的声音激发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属灵事物,意思都一样;或无论你说对良善的情感,还是说属天事物,意思也都一样。但从关于声音,以及它们与情感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323b. 由此可见为何圣言,尤其大卫诗篇提到如此多种乐器,如瑟、琴、笛、钹、鼓、号、箫等,即:这是由于它们与情感,同时与清晰度,也就是包含事物并从它们流出的表达的对应关系。

琴尤表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它们激发这类情感;因此,它们也表示怀着一颗愉快的心从属灵真理作出的称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击鼓之乐停止,快乐的喧闹停止,弹琴之乐止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以赛亚书24:7–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的荒废,或其良善和真理的荒废。“新酒悲哀”、“击鼓之乐停止”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良善;“葡萄树凋残”、“弹琴之乐止息”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真理;因为“新酒”表示属灵良善,“鼓”表示其喜乐;“葡萄树”表示属灵真理,“琴”表示其喜乐。由于即将停止的,是对这些的情感,所以经上说“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快乐的喧闹停止”;在圣言中,“欢喜”和“快乐”表示属灵的欢喜和快乐,它们都来自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经上补充说“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是因为“唱歌”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的见证,“酒”表示真理。

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应当向祂唱新歌;弹得美妙,声音洪亮。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诗篇33:2–4)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所以经上说“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十弦瑟”表示相对应的属灵良善,故经上说“用十弦瑟歌颂祂”;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还说“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耶和华的言语正直”表示良善之真理;“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表示真理之良善;良善之真理是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真理之良善是由真理产生的良善。

又: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让它们带我到圣山,到你的居所,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3–4)

“琴”明显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因为经上说:“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经上还提前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

又: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由于“瑟”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琴”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良善之真理,称谢都是从它们各自所作的,故经上说:“我要鼓瑟称谢你,我要弹琴歌颂你!”

又:

我要歌唱,我要歌颂。我的荣耀啊,当唤醒我,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歌颂你!(诗篇57:7–9; 108:1–3)

该诗篇的细节表达了出于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以及良善之真理,或属灵真理的称谢和赞颂。“歌唱”、“荣耀唤醒”、“在列族中称谢”表达了真理之良善;“歌颂”、“琴唤醒”、“在列民中歌颂”表达了良善之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列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的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它们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AE 238e, 288b节)。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诗篇147:7)

此处“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也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和属灵真理的称谢;“回应耶和华”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用琴向神歌颂”表达了出于属灵真理;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用“耶和华”,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用“神”(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以西结书:

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人不再听见你弹琴的声音;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以西结书26:13–14)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这些话描述了它的荒废;“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描述了在良善的知识方面的荒废;“人不再听见弹琴的声音”描述了在真理的知识方面的荒废;“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描述了一切真理的荒凉;“磐石”表示真理,它的“干燥”表示荒凉。

诗篇: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响亮的声音;要扬声欢呼,要歌颂。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用号筒和角声,在君王耶和华面前发出响亮的声音!(诗篇98:4–6)

此处用各种声音和乐器表达了各种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赞颂正是出于这些情感:各种声音包括“发出响亮的声音”、“扬声”、“欢呼”、“歌颂”,各种乐器包括“琴”、“号筒”、“角声”;但此处不宜解释每个细节的含义,只解释与琴有关的东西即可。“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表示出于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称谢;因为每一种情感都来自爱,当转化为声音时,就会产生与它本身一致的声音;因此,从说话的声音(其中话语的表达可以说从声音中流出)中,可以听出别人的情感,他的同伴由此知道他的情感;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所有说话的声音都表明了情感。

在诗篇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下经文:

你们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发出欢乐的响声。唱起诗歌,打手鼓,弹美琴与瑟。当在新月吹角。(诗篇81:1–3)

又:

至高者啊,称谢耶和华,歌颂你的名何等美好!用十弦的乐器和瑟,用琴上回响的音乐。(诗篇92:1–3)

又:

愿锡安的儿子因他们的王快乐;愿他们跳舞赞美他的名,愿他们击鼓弹琴歌颂他。(诗篇149:2–3)

又:

要用角声赞美他,鼓瑟弹琴赞美他;击鼓跳舞赞美他;用丝弦的乐器和箫赞美他。用柔和的钹声赞美他;用响亮的钹声美他。(诗篇150:3–5)

323c. 由于乐器,以及跳舞表示源于情感,以及心智的情感本身的欢喜和快乐,它们的声音既单独又联合激发这些情感,所以: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各种木头乐器、琴、瑟、鼓、响钹和铙钹弹奏。(撒母耳记下6:5)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属灵真理就是影响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的真理,这些真理驱散邪恶之虚假,以及与这些虚假同在的处于它们的灵人本身,所以:

恶灵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弹奏;如此扫罗就得了安息,那恶灵就离开了他。(撒母耳记上16:23)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王代表属灵国度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属灵真理(参看前文,AE 31b节);但那时扫罗代表反对这些真理的虚假;这些虚假被琴的声音驱散,是因为“琴”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时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对以色列人来说,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因而具有意义;如今不是这种情况。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琴”表示什么,包括其它地方的“琴”(如以赛亚书30:31, 32; 诗篇49:3, 4; 137:1, 2; 撒母耳记上10:5; 启示录14:2; 18:22; 约伯记30:31)。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乐器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的各种欢喜快乐;因此,“琴”表示虚假的称谢,和随之而来的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如以赛亚书:

七十年后,推罗的歌必像妓女的歌;你这被遗忘的妓女啊,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以赛亚书23:15–16)

“推罗”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如前所述,在此表示这些被歪曲的教会;“妓女”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前文,AE 141节);“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表示虚假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和夸耀。

同一先知书:

祸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留连到晚上,甚至因酒发烧的人。在他们的筵席上,有琴、瑟、手鼓、笛和酒;但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以赛亚书5:11–12)

此处“琴”、“瑟”、“手鼓”、“笛”,以及“酒”也具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出于邪恶之虚假的狂喜和夸耀。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祸哉!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


揭秘启示录 #47

47.祂的头与发皆白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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