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3a. “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竖琴”表示这种称谢,是因为竖琴是一种弦乐器,这类乐器表示属灵事物或真理的事物;而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或良善的事物。乐器由于其声音而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声音对应于情感;此外,在天堂,凭声音可以感知情感;由于情感各种各样,而乐器产生各种各样的声音,所以这些乐器因对应关系和由此而来的一致而表示情感。一般来说,弦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那类事物,而管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或也可说,有些乐器属于属灵的种类,有些乐器属于属天的种类。声音对应于情感,这一点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音乐的音调也是如此;天使受声音及其种类的影响;但在此引用所有这些经历太占据篇幅了。我只提普遍观察的一点:离散的声音会激发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而连续的声音激发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属灵事物,意思都一样;或无论你说对良善的情感,还是说属天事物,意思也都一样。但从关于声音,以及它们与情感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323b.由此可见为何圣言,尤其大卫诗篇提到如此多种乐器,如瑟、琴、笛、钹、鼓、号、箫等,即:这是由于它们与情感,同时与清晰度,也就是包含事物并从它们流出的表达的对应关系。
琴尤表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它们激发这类情感;因此,它们也表示怀着一颗愉快的心从属灵真理作出的称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击鼓之乐停止,快乐的喧闹停止,弹琴之乐止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以赛亚书24:7–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的荒废,或其良善和真理的荒废。“新酒悲哀”、“击鼓之乐停止”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良善;“葡萄树凋残”、“弹琴之乐止息”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真理;因为“新酒”表示属灵良善,“鼓”表示其喜乐;“葡萄树”表示属灵真理,“琴”表示其喜乐。由于即将停止的,是对这些的情感,所以经上说“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快乐的喧闹停止”;在圣言中,“欢喜”和“快乐”表示属灵的欢喜和快乐,它们都来自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经上补充说“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是因为“唱歌”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的见证,“酒”表示真理。
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应当向祂唱新歌;弹得美妙,声音洪亮。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诗篇33:2–4)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所以经上说“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十弦瑟”表示相对应的属灵良善,故经上说“用十弦瑟歌颂祂”;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还说“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耶和华的言语正直”表示良善之真理;“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表示真理之良善;良善之真理是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真理之良善是由真理产生的良善。
又: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让它们带我到圣山,到你的居所,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3–4)
“琴”明显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因为经上说:“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经上还提前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
又: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由于“瑟”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琴”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良善之真理,称谢都是从它们各自所作的,故经上说:“我要鼓瑟称谢你,我要弹琴歌颂你!”
又:
我要歌唱,我要歌颂。我的荣耀啊,当唤醒我,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歌颂你!(诗篇57:7–9; 108:1–3)
该诗篇的细节表达了出于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以及良善之真理,或属灵真理的称谢和赞颂。“歌唱”、“荣耀唤醒”、“在列族中称谢”表达了真理之良善;“歌颂”、“琴唤醒”、“在列民中歌颂”表达了良善之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列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的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它们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AE 238e, 288b节)。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诗篇147:7)
此处“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也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和属灵真理的称谢;“回应耶和华”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用琴向神歌颂”表达了出于属灵真理;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用“耶和华”,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用“神”(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以西结书:
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人不再听见你弹琴的声音;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以西结书26:13–14)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这些话描述了它的荒废;“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描述了在良善的知识方面的荒废;“人不再听见弹琴的声音”描述了在真理的知识方面的荒废;“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描述了一切真理的荒凉;“磐石”表示真理,它的“干燥”表示荒凉。
诗篇: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响亮的声音;要扬声欢呼,要歌颂。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用号筒和角声,在君王耶和华面前发出响亮的声音!(诗篇98:4–6)
此处用各种声音和乐器表达了各种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赞颂正是出于这些情感:各种声音包括“发出响亮的声音”、“扬声”、“欢呼”、“歌颂”,各种乐器包括“琴”、“号筒”、“角声”;但此处不宜解释每个细节的含义,只解释与琴有关的东西即可。“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表示出于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称谢;因为每一种情感都来自爱,当转化为声音时,就会产生与它本身一致的声音;因此,从说话的声音(其中话语的表达可以说从声音中流出)中,可以听出别人的情感,他的同伴由此知道他的情感;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所有说话的声音都表明了情感。
在诗篇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下经文:
你们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发出欢乐的响声。唱起诗歌,打手鼓,弹美琴与瑟。当在新月吹角。(诗篇81:1–3)
又:
至高者啊,称谢耶和华,歌颂你的名何等美好!用十弦的乐器和瑟,用琴上回响的音乐。(诗篇92:1–3)
又:
愿锡安的儿子因他们的王快乐;愿他们跳舞赞美他的名,愿他们击鼓弹琴歌颂他。(诗篇149:2–3)
又:
要用角声赞美他,鼓瑟弹琴赞美他;击鼓跳舞赞美他;用丝弦的乐器和箫赞美他。用柔和的钹声赞美他;用响亮的钹声美他。(诗篇150:3–5)
323c.由于乐器,以及跳舞表示源于情感,以及心智的情感本身的欢喜和快乐,它们的声音既单独又联合激发这些情感,所以: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各种木头乐器、琴、瑟、鼓、响钹和铙钹弹奏。(撒母耳记下6:5)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属灵真理就是影响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的真理,这些真理驱散邪恶之虚假,以及与这些虚假同在的处于它们的灵人本身,所以:
恶灵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弹奏;如此扫罗就得了安息,那恶灵就离开了他。(撒母耳记上16:23)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王代表属灵国度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属灵真理(参看前文,AE 31b节);但那时扫罗代表反对这些真理的虚假;这些虚假被琴的声音驱散,是因为“琴”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时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对以色列人来说,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因而具有意义;如今不是这种情况。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琴”表示什么,包括其它地方的“琴”(如以赛亚书30:31, 32; 诗篇49:3, 4; 137:1, 2; 撒母耳记上10:5; 启示录14:2; 18:22; 约伯记30:31)。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乐器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的各种欢喜快乐;因此,“琴”表示虚假的称谢,和随之而来的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如以赛亚书:
七十年后,推罗的歌必像妓女的歌;你这被遗忘的妓女啊,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以赛亚书23:15–16)
“推罗”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如前所述,在此表示这些被歪曲的教会;“妓女”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前文,AE 141节);“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表示虚假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和夸耀。
同一先知书:
祸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留连到晚上,甚至因酒发烧的人。在他们的筵席上,有琴、瑟、手鼓、笛和酒;但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以赛亚书5:11–12)
此处“琴”、“瑟”、“手鼓”、“笛”,以及“酒”也具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出于邪恶之虚假的狂喜和夸耀。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祸哉!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
85.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有两个要素构成神的本质,即圣爱与圣智,或也可说,圣善与圣真。这二者是神的本质,这在前面已说明(36-48节)。此外,这二者就是圣言中“耶和华神”之名所表示的。“耶和华”表圣爱或圣善,“神”表圣智或圣真;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各有不同;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圣善时,用“耶和华”之名,当论述圣真时,则用“神”之名,当论述这二者时,则用“耶和华神”之名。从约翰福音明显可知,耶和华神作为圣真,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3,14)
圣言(即道)表神圣真理的原因在于,教会所拥有的圣言就是神圣真理本身。因为圣言是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而耶和华所口授的,是纯全的神圣真理,不可能是别的什么。
不过,圣言因经由天堂降至尘世,故既适合天堂中的天使,也适合世人。所以,圣言既包含圣真在其中被光照的属灵之义,也包含圣真在其中处于阴影的属世之义。因此,约翰福音中这些经文所表示的是我们圣言中的神圣真理。这也可从主降世应验圣言的全部明显可知。这就是为何我们多次读到,发生在祂身上的这样或那样的事是为了“成就经书”(参看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派出的“圣灵保惠师”无非表示圣真。主于山上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马太福音17:1-13;马可福音9:2-13;路加福音9:28-36),在约翰面前变像(启示录1:12-16)时,祂就代表作为圣言的祂自己,这可见于圣经那一章(222节)。
从主的话明显可知,祂在世时就是神圣真理: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也可通过祂被称为“光”进一步来说明,如以下经文: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9)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定他们的罪就在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光”表示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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