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3

323a. “各拿着

323a. “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竖琴”表示这种称谢,是因为竖琴是一种弦乐器,这类乐器表示属灵事物或真理的事物;而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或良善的事物。乐器由于其声音而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声音对应于情感;此外,在天堂,凭声音可以感知情感;由于情感各种各样,而乐器产生各种各样的声音,所以这些乐器因对应关系和由此而来的一致而表示情感。一般来说,弦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那类事物,而管乐器表示诸如属于对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或也可说,有些乐器属于属灵的种类,有些乐器属于属天的种类。声音对应于情感,这一点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音乐的音调也是如此;天使受声音及其种类的影响;但在此引用所有这些经历太占据篇幅了。我只提普遍观察的一点:离散的声音会激发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而连续的声音激发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说,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之人受它们影响。无论你说对真理的情感,还是说属灵事物,意思都一样;或无论你说对良善的情感,还是说属天事物,意思也都一样。但从关于声音,以及它们与情感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323b.由此可见为何圣言,尤其大卫诗篇提到如此多种乐器,如瑟、琴、笛、钹、鼓、号、箫等,即:这是由于它们与情感,同时与清晰度,也就是包含事物并从它们流出的表达的对应关系。

琴尤表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它们激发这类情感;因此,它们也表示怀着一颗愉快的心从属灵真理作出的称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击鼓之乐停止,快乐的喧闹停止,弹琴之乐止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以赛亚书24:7–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的荒废,或其良善和真理的荒废。“新酒悲哀”、“击鼓之乐停止”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良善;“葡萄树凋残”、“弹琴之乐止息”表示即将停止的属灵真理;因为“新酒”表示属灵良善,“鼓”表示其喜乐;“葡萄树”表示属灵真理,“琴”表示其喜乐。由于即将停止的,是对这些的情感,所以经上说“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快乐的喧闹停止”;在圣言中,“欢喜”和“快乐”表示属灵的欢喜和快乐,它们都来自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经上补充说“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是因为“唱歌”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的见证,“酒”表示真理。

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应当向祂唱新歌;弹得美妙,声音洪亮。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诗篇33:2–4)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所以经上说“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十弦瑟”表示相对应的属灵良善,故经上说“用十弦瑟歌颂祂”;出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还说“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耶和华的言语正直”表示良善之真理;“祂的作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的”表示真理之良善;良善之真理是从良善发出的真理,真理之良善是由真理产生的良善。

又: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让它们带我到圣山,到你的居所,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3–4)

“琴”明显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因为经上说:“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经上还提前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

又: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由于“瑟”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琴”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良善之真理,称谢都是从它们各自所作的,故经上说:“我要鼓瑟称谢你,我要弹琴歌颂你!”

又:

我要歌唱,我要歌颂。我的荣耀啊,当唤醒我,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歌颂你!(诗篇57:7–9; 108:1–3)

该诗篇的细节表达了出于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以及良善之真理,或属灵真理的称谢和赞颂。“歌唱”、“荣耀唤醒”、“在列族中称谢”表达了真理之良善;“歌颂”、“琴唤醒”、“在列民中歌颂”表达了良善之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列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的人。经上如此说,是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它们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参看AE 238e, 288b节)。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诗篇147:7)

此处“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琴向我们的神歌颂”也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和属灵真理的称谢;“回应耶和华”表达了出于属灵良善;“用琴向神歌颂”表达了出于属灵真理;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用“耶和华”,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用“神”(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以西结书:

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人不再听见你弹琴的声音;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以西结书26:13–14)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这些话描述了它的荒废;“我要使你唱歌的声音止息”描述了在良善的知识方面的荒废;“人不再听见弹琴的声音”描述了在真理的知识方面的荒废;“我必使你成为干燥的磐石”描述了一切真理的荒凉;“磐石”表示真理,它的“干燥”表示荒凉。

诗篇: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响亮的声音;要扬声欢呼,要歌颂。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用号筒和角声,在君王耶和华面前发出响亮的声音!(诗篇98:4–6)

此处用各种声音和乐器表达了各种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赞颂正是出于这些情感:各种声音包括“发出响亮的声音”、“扬声”、“欢呼”、“歌颂”,各种乐器包括“琴”、“号筒”、“角声”;但此处不宜解释每个细节的含义,只解释与琴有关的东西即可。“要用琴歌颂耶和华,用琴和诗歌的声音歌颂”表示出于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称谢;因为每一种情感都来自爱,当转化为声音时,就会产生与它本身一致的声音;因此,从说话的声音(其中话语的表达可以说从声音中流出)中,可以听出别人的情感,他的同伴由此知道他的情感;这一点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在那里,所有说话的声音都表明了情感。

在诗篇的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以下经文:

你们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发出欢乐的响声。唱起诗歌,打手鼓,弹美琴与瑟。当在新月吹角。(诗篇81:1–3)

又:

至高者啊,称谢耶和华,歌颂你的名何等美好!用十弦的乐器和瑟,用琴上回响的音乐。(诗篇92:1–3)

又:

愿锡安的儿子因他们的王快乐;愿他们跳舞赞美他的名,愿他们击鼓弹琴歌颂他。(诗篇149:2–3)

又:

要用角声赞美他,鼓瑟弹琴赞美他;击鼓跳舞赞美他;用丝弦的乐器和箫赞美他。用柔和的钹声赞美他;用响亮的钹声美他。(诗篇150:3–5)

323c.由于乐器,以及跳舞表示源于情感,以及心智的情感本身的欢喜和快乐,它们的声音既单独又联合激发这些情感,所以:

大卫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各种木头乐器、琴、瑟、鼓、响钹和铙钹弹奏。(撒母耳记下6:5)

由于“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属灵真理就是影响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的真理,这些真理驱散邪恶之虚假,以及与这些虚假同在的处于它们的灵人本身,所以:

恶灵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弹奏;如此扫罗就得了安息,那恶灵就离开了他。(撒母耳记上16:23)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王代表属灵国度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属灵真理(参看前文,AE 31b节);但那时扫罗代表反对这些真理的虚假;这些虚假被琴的声音驱散,是因为“琴”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那时这种情况发生,是因为对以色列人来说,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因而具有意义;如今不是这种情况。从此处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琴”表示什么,包括其它地方的“琴”(如以赛亚书30:31, 32; 诗篇49:3, 4; 137:1, 2; 撒母耳记上10:5; 启示录14:2; 18:22; 约伯记30:31)。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反面意义,乐器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的各种欢喜快乐;因此,“琴”表示虚假的称谢,和随之而来的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如以赛亚书:

七十年后,推罗的歌必像妓女的歌;你这被遗忘的妓女啊,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以赛亚书23:15–16)

“推罗”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如前所述,在此表示这些被歪曲的教会;“妓女”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可参看前文,AE 141节);“拿琴行走于城内”、“巧弹多唱”表示虚假因摧毁真理的狂喜和夸耀。

同一先知书:

祸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留连到晚上,甚至因酒发烧的人。在他们的筵席上,有琴、瑟、手鼓、笛和酒;但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以赛亚书5:11–12)

此处“琴”、“瑟”、“手鼓”、“笛”,以及“酒”也具有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出于邪恶之虚假的狂喜和夸耀。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祸哉!他们不留意耶和华的作为,也不看祂手所作的。”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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