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它拥有全能和全知之后。这从内义中的系列清楚可知,因为这就是刚才所论述的主题(参看AE 316a,b–319节);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这一点被承认,主因此被歌颂和赞颂;由于这种歌颂和赞颂是一种活生生的承认,即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拥有全能和全知,现在这种承认随之而来,所以这一点由“当他拿书卷的时候”来表示。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对主的赞颂按这种次序发生:首先,被高层天堂的天使赞颂;然后被低层天堂的天使赞颂;最后被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赞颂。高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8–10中;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11–12中;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13中;但下文特别论述了这些赞颂。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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