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启5:8.“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它拥有全能和全知之后。这从内义中的系列清楚可知,因为这就是刚才所论述的主题(参看AE 316a,b–319节);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这一点被承认,主因此被歌颂和赞颂;由于这种歌颂和赞颂是一种活生生的承认,即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拥有全能和全知,现在这种承认随之而来,所以这一点由“当他拿书卷的时候”来表示。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对主的赞颂按这种次序发生:首先,被高层天堂的天使赞颂;然后被低层天堂的天使赞颂;最后被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赞颂。高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8–10中;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11–12中;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对主的赞颂包含在5:13中;但下文特别论述了这些赞颂。
458.这清楚表明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结合就是神对人们的爱的流注,并人对它的接受,这两者,连同人与它的合作一起,构成了对邻之爱,换言之,神对人们的爱流入我们,当我们接受这爱,并与它合作时,它就成为对邻舍的爱。简言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些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以及: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3)
主的所有诫命都与对邻之爱有关;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舍行恶,而是向他行善。那些如此行的人爱神,神也爱他们,这一点与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由于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怎能爱自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诫命。(约翰一书3:24; 4: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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