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0

320.启5:8–1

启示录5:8–10

320.启5:8–10.当他拿书卷的时候,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救赎我们归于神;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

“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它拥有全能和全知之后(321节);“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承认并因此赞颂主(322节);“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323节);“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称谢(324节);“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325节)。

“他们唱新歌”表示出于内心喜乐的承认和称谢(326节);“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327节);“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所有人与神性的分离,以及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328—329节);“从各支派、舌头中”表示被所有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330节);“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331节)。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表示他们从主那里处于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和良善(332节);“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333节)


真实的基督教 #317

第七诫 不可偷盗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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