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20

320.启5:8–1

启示录5:8–10

320.启5:8–10.当他拿书卷的时候,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就是众圣徒的祈祷。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救赎我们归于神;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

“当他拿书卷的时候”表示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它拥有全能和全知之后(321节);“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承认并因此赞颂主(322节);“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的称谢(323节);“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称谢(324节);“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示出于敬拜之物(325节)。

“他们唱新歌”表示出于内心喜乐的承认和称谢(326节);“说,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表示主从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和全知(327节);“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所有人与神性的分离,以及通过承认主并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与神性的结合(328—329节);“从各支派、舌头中”表示被所有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330节);“人民、民族”表示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和属天教会(331节)。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表示他们从主那里处于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和良善(332节);“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333节)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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