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9

319.启5:7.“

319.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这从“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坐宝座的右手”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也可参看前文,AE 297—298a,b节)。由此可知,“祂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神性人身。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还因为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话可以看出来,即“羔羊有七角七眼”;“七角”表示全能,“七眼”表示全知(参看刚才的内容,AE 316a,b,—317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AE 314节)。全能和全知属于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AE 10, 26, 32, 49, 52, 63, 77, 82, 97, 113–114, 135, 137, 151, 178, 200, 205e, 209, 254, 297, 309节)。

揭秘启示录 #806

806.“并且为淫妇

806.“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人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这论及主,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给了主(525,635,658,673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恶者与善者分离,被投入地狱时,就说主发怒和报仇;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以及“报仇之日”;并非主发怒和报仇,而是恶人向主发怒,报复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但法律并不发怒,法官也不报仇。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就具有这种意义: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 35:4)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 61:1,2)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耶利米书5:9,29)
我要向巴比伦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 51:11,36)
你们各族人,祂的百姓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复祂的敌人,洁净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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