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9

319.启5:7.“

319.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这从“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坐宝座的右手”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也可参看前文,AE 297—298a,b节)。由此可知,“祂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神性人身。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还因为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话可以看出来,即“羔羊有七角七眼”;“七角”表示全能,“七眼”表示全知(参看刚才的内容,AE 316a,b,—317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AE 314节)。全能和全知属于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AE 10, 26, 32, 49, 52, 63, 77, 82, 97, 113–114, 135, 137, 151, 178, 200, 205e, 209, 254, 297, 309节)。

揭秘启示录 #691

691.“叫日头能用

691.“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由于“倒他的香瓶”表示从主来自良善与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表示从主来自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便揭露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性质。因此,“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除了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之人外,并不折磨任何人,故可知“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热”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382节);“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494节)。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通过无数恶欲存在,并由这些恶欲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中多有说明。这一事实在基督教界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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