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这从“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坐宝座的右手”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也可参看前文,AE 297—298a,b节)。由此可知,“祂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神性人身。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还因为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话可以看出来,即“羔羊有七角七眼”;“七角”表示全能,“七眼”表示全知(参看刚才的内容,AE 316a,b—317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AE 314节)。全能和全知属于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AE 10, 26, 32, 49, 52, 63, 77, 82, 97, 113–114, 135, 137, 151, 178, 200, 205e, 209, 254, 297, 309节)。
170.(3)在创世之前,这三位一体并不存在;而是在创造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时,它才被提供并存在,然后出现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中的每一个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个都是一个自存的位格。然而,这一点并不符合理性,所以被称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参透:这三者拥有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说明,这个三位一体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绝不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此外,从前文明显可知,当神道成肉身时,因而创世之后所提供并存在的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因为它是一位神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这个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祂说话;最后当祂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走了祂的整个人体,包括肉和骨(马太福音28:1-8; 马可福音16:5, 6; 路加福音24:1-3; 约翰福音20:11-15),这与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祂为此向门徒作了活生生的见证,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若愿意,每个人由此都可以确信,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此,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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