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8

318.“就是神的七

318.“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由此而来。这从“神的七灵”和“派往全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183节);它们因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故也表示神性智慧或全知。“派往全地”是指这是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被派往”表示被交流,“全地”表示教会,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参看AE 304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羔羊的七眼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因为“七眼”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一切智慧和聪明皆由此而来,因为人不能从自己,只能从主理解真理,享受良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除非智慧和聪明由这真理形成,否则它们就不是智慧和聪明,而是愚蠢和疯狂;这种愚蠢和疯狂在无知的人和恶人面前看似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他们能从记忆来说话和推理。

事实上,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和虚假;他意愿的自我是邪恶,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自我是虚假;因此,凡来自自我的东西都反对智慧和聪明;反对智慧的,是愚蠢,反对聪明的,是疯狂。由此可见,除非主把人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当人不仅在记忆中,还在生活中接受神性真理时,这种提升就会实现,否则他根本不可能变得智慧和聪明。但只要人在世上,主(把人)从自我中提升出来对人来说并不明显,也没有被他感知到;而当他进入他的灵时,这种提升才变得明显;当他的灵与他的物质身体分离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即便那时,也只有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才感知到这种提升。之所以说智慧和聪明,是因为智慧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那时人享受真理中的良善;但聪明属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因为那时人还没有真理中的良善的享受,而是受真理影响,因为它是真理。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处于智慧,因为他们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处于聪明,因为他们处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不过,关于那些处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之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节);关于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NJHD 24节);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


揭秘启示录 #474

474.启10:5,

474.启10:5,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表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470节);“向天举手”表示宣誓“不再有时日了”(第6节);“起誓说”表示证明“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第7节);“活到永永远远的”表示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4:9,10;5:14;但以理书4:34)。稍后会看到,主指着自己证明。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这句话表示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
耶和华指着自己宣誓,也就是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并不返回。(以赛亚书45:23)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宫殿必变为荒场。(耶利米书22:5)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阿摩司书6:8)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祂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来证明,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而通过并凭它自己来证明。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还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54:9;诗篇89:3,35; 95:11;110:4;132:11)。经上之所以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主与该教会的结合因此以一个约来代表,就是诸如两个对着契约发誓的人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誓言就是这个约的一部分,故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祂真的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证明它。
一个誓言就是一个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成了我的。(以西结书16:8)
记念他的圣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诗篇105:9;耶利米书11:5; 32:22;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人要通过、因而也凭其中的真理起誓,故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利未记19:12;申命记6:13;10:20;以赛亚书48:1; 65:16;耶利米书4:2;撒迦利亚书5:4);不过,当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随之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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