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8

318.“就是神的七

318.“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由此而来。这从“神的七灵”和“派往全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七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前文,AE 183节);它们因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故也表示神性智慧或全知。“派往全地”是指这是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被派往”表示被交流,“全地”表示教会,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参看AE 304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羔羊的七眼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因为“七眼”表示主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知。一切智慧和聪明皆由此而来,因为人不能从自己,只能从主理解真理,享受良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除非智慧和聪明由这真理形成,否则它们就不是智慧和聪明,而是愚蠢和疯狂;这种愚蠢和疯狂在无知的人和恶人面前看似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他们能从记忆来说话和推理。

事实上,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和虚假;他意愿的自我是邪恶,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自我是虚假;因此,凡来自自我的东西都反对智慧和聪明;反对智慧的,是愚蠢,反对聪明的,是疯狂。由此可见,除非主把人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当人不仅在记忆中,还在生活中接受神性真理时,这种提升就会实现,否则他根本不可能变得智慧和聪明。但只要人在世上,主(把人)从自我中提升出来对人来说并不明显,也没有被他感知到;而当他进入他的灵时,这种提升才变得明显;当他的灵与他的物质身体分离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即便那时,也只有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才感知到这种提升。之所以说智慧和聪明,是因为智慧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那时人享受真理中的良善;但聪明属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因为那时人还没有真理中的良善的享受,而是受真理影响,因为它是真理。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处于智慧,因为他们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处于聪明,因为他们处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不过,关于那些处于良善得以产生所通过的真理之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节);关于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NJHD 24节);关于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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