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6a. “有七角”表示拥有全能。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反对虚假的真理的能力,但当论及主时,是指一切能力或全能。之所以看到羔羊的角有七个,是因为“七”表示全部,论及神圣之物(参看AE 257节)。一只或数只“角”表示能力,因为有角的动物,如牛,公绵羊和公山羊等等,其能力都在它们的角上。一只或数只“角”表示反对虚假的真理的能力,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真理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角”表示什么,但以理书和启示录经常提到角;国王加冕礼上也用到角,所以我想在此引用一些经文。
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长出来,又必使你在他们中间开口;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以西结书29:21)
“使以色列家的角长出来”表示丰富的真理;“以色列家”是指教会;由于这由“角”和它“长出来”来表示,所以经上还说“必使你开口”,以此表示宣讲真理。
撒母耳记:
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我的口向仇敌张开,我因耶和华的救恩欢欣。祂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受膏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 10)
这是哈拿的预言。“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表示神性真理充满她,使她强有力地反对虚假;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经上说“我的口向仇敌张开”;“张口”是指带着能力宣讲真理,“仇敌”是指驱散神性真理的虚假。“祂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主的全能,因为在圣言中,“力量”论及良善的能力,“角”论及真理的能力;“耶和华的受膏者或所膏立者”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拥有全能(参看《属天的奥秘》,3008–3009, 9954节)。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使祂的圣民以色列人,就是与祂相近的百姓都赞美祂。(诗篇148:14)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表示祂使他们充满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使祂的圣民以色列人,就是与祂相近的百姓都赞美祂”,因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被称为“圣民(即圣徒)”,那被称为圣的,是神性真理(参看AE 204节)。“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以色列人”是指真理,“百姓”也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经上说通过真理与主结合的百姓是“相近”的。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你是他们力量的荣美;因你的美意,你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8, 17)
此处“高举角”也表示充满神性真理,由此赋予反对虚假的能力;因此,经上说:“耶和华万军之神啊,你是他们力量的荣美。”在圣言中,“荣美”也论及教会和其中真理的教义。
又:
善人是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他的仁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诗篇112:5, 9)
“角”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即:经上说,“他的仁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在圣言中,“仁义”论及良善,因此,“角”论及真理;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荣耀”也表示神性真理。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其中隐藏着祂的力量。(哈巴谷书3:4)
由于“角”表示大有能力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角中隐藏着祂的力量。”“耶和华的光辉”和“亮光”表示神性真理;“角中隐藏着祂的力量”表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因为良善的一切能力都通过真理而来,属于神性良善的全能就隐藏在神性真理中。
316b. 诗篇: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油膏了他;我的手必使他坚立,我的膀臂也必强壮。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0–21, 24)
“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前文,AE 205节);“他的角必被高举”表示祂的神性能力,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这能力;因此,经上说:“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在圣言中,“怜悯”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大卫”因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故被称为“大卫,我的仆人”;在圣言中,“仆人”不是指通常意义上的仆人,而是指凡提供服务之物,它论及真理,因为真理为功用,在此为能力而服务良善。
又: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要为我的受膏者安排明灯。(诗篇132:17)
此处“大卫”,以及“受膏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使他的角发出来”表示天上和地上的神性真理从祂那里增多;因此,经上还说“我要为我的受膏者安排明灯”,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被称为“灯”(可参看前文,AE 62节)。
又:
耶和华我的力量,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诗篇18:1–2; 撒母耳记下22:2–3)
“力量”和“岩石”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如在此处,表示全能;“山寨”和他所投靠的“磐石”表示保护;“盾牌”和“拯救的角”表示由此而来的拯救;在圣言中,“力量”、“山寨”和“盾牌”论及神性良善;“岩石”、“磐石”和“角”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这些表示全能、保护和拯救,它们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因祂眷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在大卫家中兴起了拯救的角;拯救我们脱离仇敌。(路加福音1:68–69, 71)
这是撒迦利亚关于主及其降临的一个预言。“大卫家中拯救的角”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拯救的全能;“角”是指这全能;“大卫家”是指主的教会;祂要拯救我们所脱离的“仇敌”是指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虚假就是主拯救那些接受祂的人所脱离的仇敌;众所周知,主拯救在此由祂的百姓所表示的那些人脱离的仇敌不是别的。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踹谷吧!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使你可以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踹谷吧”表示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中间对邪恶的驱散,“踹谷”是指驱散,“锡安的女子”是指处于良善情感的教会;“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表示强大而有力的神性真理;“使你的蹄成为铜”具有相同的含义,“蹄”表示终端的真理;“使你可以打碎许多国民”表示使你可以驱散虚假,因为“民”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
撒迦利亚书:
我观看,见有四角,打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耶和华又把四个匠人指给我看,祂说,这些角打散犹大,以致无人抬起头来;这些来威吓列族,打掉他们的角,就是那举起角来抵触犹大地、赶散它的。(撒迦利亚书1:18–21)
这描述了教会的荒废,以及后来它的恢复。“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及其教义;“打散它们的角”表示使教会荒废的邪恶之虚假;“匠人”与铁所表相同,即表示强大而有力的终端真理,因而与“铁角”所表相同;所以经上论到它们说:“这些来打掉列族的角,就是那举起角来抵触犹大地的。”“列族的角”是指使教会荒废的邪恶之虚假,这些虚假将要被驱散,好叫教会可以恢复。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倾覆犹大女子的堡垒,使它们坍倒在地;祂辱没这国和其中的首领;祂发烈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彻底荒废。“主的烈怒”表示当教会被荒废时的末期;祂“倾覆犹大女子的堡垒,使它们坍倒在地;祂辱没这国和其中的首领”描述了它的彻底荒废;“犹大女子”是指教会;她的“堡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这国和首领”是指它的教义之真理;由此清楚可知,“祂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表示什么,即表示抵制邪恶之虚假的教会真理的一切能力。
316c. 但以理书:
但以理梦见四只兽从海中上来,第四个极其强壮,有铁牙,吞吃嚼碎;它有十角;我正观看,见其中又长起一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我看见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它说话抵挡至高者。至于那十角,它们是十王,它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3, 7–8, 21, 23–25)
此处很明显,“角”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或抵挡真理的虚假的能力;“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一切邪恶所源于的自我之爱,在此表示对统治天地的爱,神圣事物作为手段服务于这爱;启示录中的“巴比伦”就表示这种爱。之所以看到这兽“从海中上来”,是因为“海”表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事实上,属世人具有这种特征,他只渴望统治所有人,并从圣言的字义来确认这种统治。“十角”表示各种虚假,因为“十”表示全部;因此,经上进一步说,“十角就是十王”,因为“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虚假。“在它们当中长起、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的小角”,表示通过将圣言的字义用来确认对统治的爱而对圣言的完全败坏。这角被称为“小”的,是因为圣言被败坏的情况似乎并未出现;没有出现在人之灵的眼前,也就是出现在他的理解力面前的,要么被视为乌有,要么被视为小的。在灵界,这就是只有少数人所理解的事物的表象。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的“三角”表示那里因歪曲而被如此摧毁的圣言的真理;角所制伏的“三王”也表示这些真理,“三”不是指三,而是指完全之物,因而是指真理被完全摧毁。由于“角”表示在圣言的字义方面对圣言的败坏,这字义在人们眼前似乎只能这样来理解,因而任何人都不可以反驳,所以经上论到这角说“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眼”表示理解力,“眼像人的眼”表示似乎对真理的理解,“口”表示来自这理解的思维和言语。
由此可见,此处所提到的所有细节和每个细节都表示什么;如“从海中上来的兽有十角和铁牙,吞吃嚼碎”、“它们当中长起的小角,角中有三角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以及“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它说话抵挡至高者;那十角是如此多的王”表示什么。
同一先知书:
我在异象中看见有双角的公绵羊,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它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这时,看哪,看哪,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穿越整个地面;这公山羊两眼之间有一只明显的角。他以猛烈的怒气向公绵羊冲去,折断他的两角,把他推倒在地,践踏他。但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角来。很快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它自高自大,高及天象之君,他神圣的居所被毁坏,因为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2–12, 21, 25)
此处描述了使教会荒废的另一种东西,即唯信。“公绵羊”表示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公山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或唯信,或也可说,那些在其中的人;它们的“角”表示进行争战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和源于邪恶的虚假;公绵羊的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公山羊的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公绵羊有两只高角,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表示来自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这是照着与世人和灵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而看到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在后面被接受的,而一切真理都是在前面被接受的,就像小脑是为了接受意愿的良善而形成的,而大脑是为了接受理解力的真理而形成的一样;“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那些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所接受的良善和真理,他们用良善和真理来驱散邪恶和虚假。
穿越整个地面的山羊中的“公山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信源于生活的邪恶;“山羊中的公山羊”是指那信;“西”表示生活的邪恶;“地”是指教会;“他两眼之间有一只明显的角”表示它来自自我聪明;“他以猛烈的怒气向公绵羊冲去,折断他的两角,把他推倒在地,践踏他”表示彻底摧毁仁和由此而来的信;因为当仁被摧毁时,信也就被摧毁了,后者来自前者;“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角来”表示与从那里而来的邪恶结合的一切虚假,“角”表示邪恶之虚假,“四”表示它们的结合,“天的四风”表示全部,即虚假和邪恶;“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因信称义,因为这是从唯信的原则生出来的;经上说它是小的,是因为它看起来不像虚假。
这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表示它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南”表示真理处于光的地方,“东”和“荣美”表示良善通过真理处于清晰的地方,“天象”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将些天象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表示完全摧毁;“它自高自大,高及天象之君,他神圣的居所被毁坏”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的荒废;“天象之君”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神圣的居所”是指这些事物所在的教会;这明显表示被虚假摧毁的真理,因为经上说:“它将真理抛在地上。”“公绵羊”、“公山羊”,以及“它们的角”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表象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当那些确认唯信和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在那里与那些处于仁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仰之教义的人争论时,在站在远处的其他人看来,长着类似角的数只或一只公山羊以同样的辱骂或发作和烈怒对抗数只或一只公绵羊,他还看似将星星踩在脚下。我也看到这些东西,同时那些站在我旁边的人也看到了,他们由此确信,在但以理书中,所指的是这些事物;还确信“右手边的绵羊和左手边的山羊”(马太福音25:32–46)表示类似事物,即:“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所引用的但以理书中的这些经文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启示录中的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被看到有十角的龙(启示录12:3);被看到从海中上来、也有十角的兽(启示录13:1);骑在有七头十角的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对此,天使说,你所看见的那十角是十王(启示录17:3, 7, 12);不过,关于这些主题,可参看下文的解释。
316d. 一只或数只“角”表示反对真理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摩押”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被歪曲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本身是虚假。“摩押的角砍断了“表示对这些虚假的摧毁,“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表示对这些邪恶的摧毁。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使仇敌向你喜悦;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仇敌”表示邪恶,“敌人”表示邪恶之虚假;“高举敌人的角”是指虚假战胜并摧毁真理。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病弱的羊,又用角抵撞,使它们四散在外。(以西结书34:21)
“用胁用肩推挤”是指用一切力量和努力;“用角抵撞病弱的羊,使它们四散在外”表示利用虚假来摧毁友善的人,这些人尚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仍渴望处于其中。
阿摩司书:
我察罚以色列过犯的日子临到他时,我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伯特利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的敬拜,“坛角”表示该邪恶的虚假;“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表示这些将要被摧毁。
同一先知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表示凭自我聪明的能力获得摧毁真理的虚假。
诗篇:
我对狂傲的人说,不要狂傲;对邪恶的人说,不要举角;不要把你们的角高举;不要挺着颈项说话。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5, 10)
“把角高举”表示坚决捍卫反对真理的虚假;因此,经上还说:“不要挺着颈项说话。”“砍断他们的角”表示摧毁他们的虚假;“高举义人的角”表示使良善之真理强而有力。
由于“高举角”表示充满真理,并使它们强而有力地反对虚假,所以这些真理也被称为“野牛(直译为独角兽)的角”,因为这些角是高的。如摩西五经:
他公牛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它们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这些话论及约瑟,约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神性属灵层,或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约瑟”由此也表示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公牛中头生的有威严”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他的角是野牛的角”表示在其完全和由此而来的能力中的真理;“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表示在真理上教导所有属于教会的人,通过真理驱散虚假;“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表示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充裕和丰富;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这理解力属于真理,“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愿,这意愿属于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万万”和“千千”表示非常多,因而充裕和丰富。
诗篇:
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使我脱离野牛的角。(诗篇22:21)
“狮子”表示猛烈摧毁真理的虚假;“野牛的角”表示战胜虚假的真理。
又:
我的角如野牛的角。(诗篇92:10)
“如野牛的角”表示在其完全和能力中的真理。
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发出来。(启示录9:13)
香坛也被称为“金坛”,代表对出于来自主的爱和仁的敬拜的一切事物的听见和接受,因而代表诸如被主高举的敬拜的那类事物;“坛角”代表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为何声音是从坛的四角听见的,因为良善正是通过真理行动和说话的。
祭坛有角,是因为祭坛代表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真正系敬拜的一切敬拜都是从藉着真理的爱之良善献上的。香坛有角,这一点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要作使香坛上的四角;它们要与坛接连一块。你们要用纯金把坛包裹。(出埃及记30:2–3, 10; 37:25–26)
在摩西五经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燔祭坛有角:
要在燔祭坛的四拐角上作角;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27:2; 38:2)
角与坛本身接连一块,表示角所代表的真理必须从坛本身所代表的爱之良善发出,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有四角,每个拐角上一个,表示它们是为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这四个方位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
由于一切赎罪和洁净都是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实现的,所以赎罪是在坛角上作的:在香坛的角上(出埃及记30:10; 利未记4:7);燔祭坛的角上(利未记4:25, 30,34; 8:15; 9:9; 16:18)。由于一切神性保护都通过真理来自良善,所以那些作恶的人因惧怕死亡就抓住坛角,从而受到保护(列王纪上1:50, 51, 53)。但那些故意肆意作恶的人没有如此受到保护(列王纪上2:28–31)。此外,由于“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当王被膏抹时,是用角里的油来膏抹的:大卫就是被如此膏抹的(撒母耳记上16:1, 13);所罗门也是(列王纪上1:39);“油”表示爱之良善。使角发出并芳香的习俗就来自古人所知的角的含义;“丰饶角”(cornucopia)这个词由此而来。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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