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a. “有羔羊站立”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羔羊”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羔羊”,是因为“羔羊”表示纯真之良善,纯真之良善是从主发出的天堂的良善本身;天使接受这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天使。这良善在那些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那里掌权;因此,在该天堂的天使在其他天使眼前显为婴孩。至于什么是纯真之良善,以及天堂天使处于这良善,可参看《天堂与地狱》论述天堂天使的纯真状态的章节(276–283, 285, 288, 341, 382节)。世人以为主被称为“羔羊”,是因为常献的燔祭,或每日所献的祭,是羔羊的祭;尤其在逾越节的日子吃羔羊的时候;主让自己被献祭。但祂被如此称呼的这个原因,是为了世上那些不超越圣言的字义来思考的人;然而,在天堂,当论及主时,“羔羊”不会被感知为这种事;当提到“羔羊”,或在圣言中读到时,天使们因都处于圣言的灵义,故只感知到纯真之良善;当主被如此称呼时,他们感知到祂的神性人身,同时感知到来自祂的纯真之良善。我知道,这一点令人难以相信,但却是真的。
314b. 在圣言中,“羔羊”表示纯真之良善,当论及主自己时,“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必以大能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又温柔地引导那吃奶的。(以赛亚书40:10–11)
这论述主的降临;祂必像牧人牧养的“羊群”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祂用膀臂聚集的“羊羔”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爱就是那就本身而言的纯真;因此,所有处于这爱的人都在纯真天堂,也就是第三层天堂;由于羔羊表示这爱,所以经上还说:“祂必温柔地引导那吃奶的。”在圣言中,“吃奶的”和“婴儿”表示那些处于纯真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277, 280, 329–345节)。
同一先知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少壮狮子和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崽必一同躺卧;吃奶的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以赛亚书11:6–8)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和祂的国度,以及其中那些处于纯真之良善的人,他们对地狱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无所畏惧,因为主保护他们。主的国度在此被描述为各种纯真,它们将受到保护,免受其对立面的伤害;“绵羊羔”表示至内在层级的纯真,它的对立面是“豺狼”;“山羊羔”表示第二层级的纯真,其对立面是“豹子”;“牛犊”表示最后层级的纯真,其对立面是“少壮狮子”。“羔羊”、“公羊”,或“绵羊”和“牛犊”表示纯真的三个层级(参看《属天的奥秘》,10132节)。至内在层级的纯真是诸如属于那些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的那种纯真,其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第二层级的纯真是诸如属于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天使的那种纯真,其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最后层级的纯真是诸如属于那些在第一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的那种纯真,其良善被称为属灵–属世良善。天堂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某种纯真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4797节)。由于纯真之良善被描述为前面所提到的动物,所以经上进一步说:“小孩子要牵引它们,吃奶的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孩童”、“吃奶的”、“断奶的”也表示纯真的这些层级。“孩童”具有这种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430, 5236节);“吃奶的”或一岁的婴儿和“断奶的”或两岁的婴儿具有这些含义(参看AC 3183, 4563, 5608, 6740, 6745节)。
由于“羔羊”表示纯真,或那些处于纯真的人,“豺狼”表示那些反对纯真的人,所以经上在以赛亚书的另一处以同样的方式说:
豺狼必与羊羔同食;它们在整个圣山都不作恶。(以赛亚书65:25)
“圣山”是指天堂,尤指至内层天堂。因此,主对祂所差遣的七十个人说:
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羔羊在豺狼中间。(路加福音10:3)
由于“羔羊”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爱与纯真为一,还由于“绵羊”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这爱就是仁爱,所以主对彼得说:
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对祂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羔羊;后来又说,你喂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5–17)
这些话是对彼得说的,因为“彼得”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源于良善的真理教导人;“喂养”表示教导。
以西结书:
阿拉伯人和基达的一切首领,这些都作你手下的客商,用羔羊、公绵羊、公山羊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21)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阿拉伯人和基达的一切首领”,也就是她手下的客商,表示那些从知识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客商”表示那些交流和教导它们的人;“羔羊、公绵羊、公山羊”表示纯真之良善的三个层级,与“羔羊、公羊和牛犊”一样。这些表示纯真之良善的三个层级(参看《属天的奥秘》,10042, 10132节)。
同样在摩西五经:
祂使他乘驾地的高处,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也吃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羔羊、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和山羊的脂肪,与顶肥美的麦子;你要喝纯葡萄血。(申命记32:13–14)
这些话论及古教会的建立,该教会是大洪水后的第一个教会,这一切事物描述了它的各种良善;但由于若不加以解释,几乎没有人理解它们,所以我将简要解释一下。“乘驾地的高处”表示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的聪明是内层;“祂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表示他们在一切真理和良善上得到教导;“祂使他从磐石中咂蜜”表示他们通过真理拥有属世良善;“从火石中吸油”表示他们也通过真理获得属灵良善;“蜜”和“油”表示这些良善,“磐石”、“坚石或火石”、“石头”表示真理;“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表示外在和内在真理的良善;“羔羊的脂肪,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和山羊”表示三个层级的纯真之良善,如前所述;“顶肥美的麦子”和“葡萄血”表示纯正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纯正真理。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剑要沾满血;是用油脂和羔羊、公山羊的血,并公绵羊肾上的油脂滋润的。(以赛亚书34:6)
此处“羔羊、公山羊,并公绵羊”也表示纯真之良善的三个层级,如前所述;但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它们被邪恶之虚假摧毁;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它要沾满的“血”表示摧毁。
314c. 由于“羔羊”表示纯真,而纯真就本身而言,是对主之爱,所以“羔羊”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就这神性人身而言,主就是纯真本身;这可见于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他被欺压受苦,却不开口;他像羔羊被牵去宰杀。(以赛亚书53:7)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将羔羊奉送给那地的掌权者,从往旷野的磐石到锡安女儿的山。(以赛亚书16:1)
约翰福音:
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后来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神的羔羊。(约翰福音1:29, 36)
启示录: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另一处:
他们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圣言得胜。(启示录12:11)
此外还有启示录的其它地方(如13:8; 14:1, 4; 17:14; 19:7, 9; 21:22–23; 22:1, 3)。
由于“燔祭和祭物”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一切代表性敬拜,“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祭物”在特定意义上表示出于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敬拜,所以:
每天,晚上和早晨,都有羔羊的燔祭。(出埃及记29:38–43; 民数记28:1–9)
民数记:
除了经常献羊羔的燔祭外,每个安息日,都要献上两只公绵羊羔。(民数记28:9–10)
月初一,要献上七只羊羔(民数记28:11–15);同样在初熟之日献上(民数记 28:26–31);在七月有一个圣会时,也要献上(民数记 29:1–7);同样,在逾越节的每一天,除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和一只山羊外,还要献上七只羊羔(民数记 28:16–24)。
燔祭要用“七只羊羔”,是因为“七”表示全部和完全,它论及神圣之物;还因为“燔祭”一般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而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纯真之良善本身;“羔羊或羊羔”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燔祭”表示基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的一切敬拜(参看《属天的奥秘》,923, 6905, 8680, 8936, 10042节)。由于这种代表,还设立了绵羊羔或小山羊的逾越节的晚餐(出埃及记12:1–29);因为“逾越节”代表主人身的荣耀(参看《属天的奥秘》,10655节)。由于“婴儿”表示纯真,所以经上还吩咐:
出生后在洁净的日子,他们要献上一只羊羔,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或用两只雏鸽或两只斑鸠代替一只羊羔。(利未记12:6, 8)
“雏鸽”和“斑鸠”与“羔羊或羊羔”所表相同,即表示纯真。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