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3

313a.启5:6.

313a.启5: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这从“在中间”、“宝座”、“四活物”和“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中间”是指至内层,因而是指整体,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宝座”是指整个范围的天堂(对此,参看前文,AE 253节);“四活物”是指主的圣治和保护,防止天堂不通过爱之良善就被靠近(对此,参看前文,AE 277节);由于这种保护尤其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因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所以该天堂尤其由“四活物”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内容看得更清楚)。“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也可参看AE 270节),故在此是指那些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人,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这两层天堂,即第三层天堂和第二层天堂,彼此的区别在于,在第三层天堂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第二层天堂的人处于对邻之仁;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由此可见,“四活物”和“长老”具体表示什么。

但“四活物”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进行保护的一切神性良善;而“长老”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从神性良善发出的一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进行保护,因为它们是合一的;因此,“四活物”和“长老”一起表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因而表示整个天使天堂,但尤表这两个内层天堂。其原因在于,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的自我,而是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与他们同在,或他们所接受的神性使他们成为天使,并使由他们构成的天堂被称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12, 51–86节)。

“中间”或“在中间”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但首先要进行说明,以解释“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从何而来。这一点可通过与光,太阳,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以及对地上属于教会的所有人的安排相比来说明。与光相比:在中间的光向周围传播,或从中心朝各个方向的周边传播;由于它从至内层传播,并充满周围的空间,所以“在中间”也表示整体。与太阳相比:太阳在中间,因为它是宇宙的中心;由于太阳系的热和光都来自它,所以“在中间”的太阳表示它在各个方面上的存在,或遍及整体。与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相比:天堂有三层,其中至内层是第三层天堂;该天堂流入两层较低的天堂,并通过由来自至内层的流注所实现的联系而使它们与它成为一体。此外,在天堂的每个社群,至内层都是最完美的;因此,在这个社群周围的人都根据距离至内层的程度而处于光和聪明(参看《天堂与地狱》,43, 50, 189节)。与地上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相比:主的教会遍布全世界;但它的至内层是认识并承认主的地方,是圣言所在的地方;光和聪明从这至内层传播到周围属于教会的所有人,但光和聪明的这种传播是在天堂实现的(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8节)。由此可见,“中间”,或“在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这清楚表明,“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表示什么,即在其神性人身方面,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的主。

313b.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锡安的居民”与“锡安的女子或女儿”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属天教会,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表示主,祂在所有地方,遍及那里的整体。

诗篇:

神啊,我们在你的殿中间沉思你的怜悯。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诗篇48:9–10)

“殿”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该教会被称为属灵教会;“在殿中间”是指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整体中;因此,经上说:“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直到地极”是指甚至直到教会的最后事物或终端,“地”是指教会。

又:

神自古以来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表示在各个方向上。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表示天堂;“在诸神中间”表示在那里的所有天使中间,因而在整个天堂;因为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事实上,在圣言中,“神”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前文,AE 24, 130, 220a, 222a, 302节)。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此处“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我的名在他中间”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在祂里面(参看AE 102a, 135, 224节)。

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末期说,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路加福音21:21)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犹太”不是指犹太,而是指教会;“山”不是指山,而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由于这些话说的是教会的结束,所以清楚可知“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表示什么,即:当审判发生时,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之人都将是安全的。

以赛亚书:

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4–25)

“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层;“亚述”表示教会之人的理性层;“埃及”表示认知和知识。由此可见,“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表示什么,即:那里的一切,包括理性层,认识和知道的能力,都将是属灵的;因为当至内层是属灵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时,由此而来的理性层也是属灵的,认识和知道的能力同样是属灵的,因为这两者都是从至内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灵层形成的。

耶利米书:

我的心在我中间破碎了,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耶利米书23:9)

“在我中间破碎的心”表示从至内层到终端,也就是遍及整体的悲伤;因此,经上说“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骨头”表示终端。

在以下经文中,“在中间”也表示在整体中,或遍及整体。以赛亚书:

在地中间,在列民中间,必像打过的橄榄树,又像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以赛亚书24:13)

这些话论及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荒废的教会,其中只有邪恶和虚假。“在地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邪恶;“在列民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虚假;因此,它被比作“打过的橄榄树”、“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橄榄树”表示教会的良善,“葡萄”表示教会的真理,“打过”和“残粒”表示荒废。

诗篇:

他们图谋奸恶,因为人中间和心是深的。(诗篇64:6)

“人中间”表示真理应当所在的理解力;“心”表示良善应当所在的意愿;此处,这两者都败坏了,后者陷入邪恶,前者陷入虚假。

又:

任何人的口中都没有定性;毁灭在他们中间。(诗篇5:9)

又:

他们口虽祝福,在他们中间却咒诅。(诗篇62:4)

又:

恶人的过犯在我心中间说,在他眼前没有对神的惧怕。(诗篇36:1)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在这些经文,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为在至内层;事实上,至内层如何,整体就如何;其它一切都从至内层产生并衍生出来,如同身体来自它的灵魂;一切事物的至内层也都是那被称为灵魂的。例如:人的至内层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因此,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如何,整个人就如何。再者,人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如何,整个人就如何。

313c. 整个人就是他的中间或至内层的样子,这一点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人的理解力(参看AE 37, 152节),如果这理解力是好的,也就是说,如果它是由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光明”来表示;而另一方面,如果理解力是由邪恶之虚假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黑暗”来表示。眼睛被称为“好的”;但在希腊文,即原文,经上说的是单眼,单表示这是一个,当真理来自良善,或理解力来自意愿时,这是一个。而且,“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如果这些构成一,那么就只有单眼,或说它们构成单眼,因而是一只“好眼”。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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