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启5:6–7.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313节);“有羔羊站立”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314节);“像是被杀过的”表示迄今为止,很少有人承认(315节);“有七角”表示拥有全能(316节);“七眼”表示拥有全知(317节);“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由此而来(318节)。
“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319节)。
584.启13:6.“他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他们的言论,这些言论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源于圣言、藉以敬拜主的教会一切事物的谣言。“他开口亵渎”表示言论,它们都假话。“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571,582节),在此表示谣言,因为接下来就是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这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祂的名”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也表示圣言,因为敬拜照着圣言进行的(81节)。耶和华的“名”,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主藉以受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26)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2,14)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第二诫中不可亵渎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没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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