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启5:6–7.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313节);“有羔羊站立”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314节);“像是被杀过的”表示迄今为止,很少有人承认(315节);“有七角”表示拥有全能(316节);“七眼”表示拥有全知(317节);“就是神的七灵,被派往全地”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由此而来(318节)。
“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319节)。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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