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诠释启示录 #511

511.“扔在海中”

511.“扔在海中”表示进入属世人。这从“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是指属世人中总体上的知识或科学,因而是指在其中的知识方面的属世人(对此,参看AE 270, 342b节)。这就是“海”的含义,因为“水”表示真理,属世人中的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但真理本身是属灵的,在属灵人里面与对真理的情感构成一体,因为它是那里的情感的形式。因此,这种情感及其形式由此处于属世人中的知识或科学到何等程度,知识或科学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真理在自己里面,并且就是真知识或科学真理;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就本身而言,不是真理,只是包含真理的器皿,故在圣言中,“器皿”表示知识或科学。

“海”表示属世人,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圣言经文(AE 275, 342b,c节)清楚看出来;这清楚表明,就海水而言,“海”表示总体上的知识,而就海浪而言,“海”表示靠知识来维持的争论和推理;由于知识和推理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所以“海”表示属世人本身。但属世人的状态完全取决于人的爱之情感。当属灵情感,也就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人里面占主导地位,并且这种情感通过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时,属世人是一种属灵-属世人,因为那时它从属和服从于属灵人;由于它们如此行如一体,所以两者都在天堂。但只要一种纯属世的情感在人里面占据主导地位,那么属世人里面就没有真理;相反,其中的知识或科学都不是真的,而是死的,虚假的。原因在于,那时其中的知识与纯属世的情感结合,这些情感都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真实的真理因本身是属灵的,故只与属灵的情感结合,如前所述。当真理与纯属世的情感结合时,它们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纯属世的情感歪曲真理。真理与纯属世情感的结合对应于各种淫行和通奸,在灵义上由圣言中的各种淫行和通奸来表示;圣言的真理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结合是存在的,这些结合就对应于这些事物。

“海”表示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也来自对应。因为在灵界,海出现在各个地方,尤其出现在属灵社群或天堂本身终止的最远边界。那里有海,是因为那些系纯属世人的人就住在天堂的边界和边界以外;这些人也出现在那里的深处,在那里拥有住所;然而,这些属世人并不邪恶,因为邪恶的属世人在地狱。从那里所看到的海,尤其从海水的颜色,就是倾向于昏暗或清晰的颜色能明显看出,那些在这些海里的人是何品质;如果倾向于昏暗,那么感官灵就在其中,他们是最低属世的,如果倾向于清晰,那么其中的灵人就是内层属世的。但在地狱之上的海水是浓密、黑色的,有时是红色的;其中的地狱团伙看上去就像蛇和毒蛇,又像海里的怪物。


诠释启示录 #267

267.“见有一个宝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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