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诠释启示录 #511

511.“扔在海中”

511.“扔在海中”表示进入属世人。这从“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是指属世人中总体上的知识或科学,因而是指在其中的知识方面的属世人(对此,参看AE 270, 342b节)。这就是“海”的含义,因为“水”表示真理,属世人中的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但真理本身是属灵的,在属灵人里面与对真理的情感构成一体,因为它是那里的情感的形式。因此,这种情感及其形式由此处于属世人中的知识或科学到何等程度,知识或科学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真理在自己里面,并且就是真知识或科学真理;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就本身而言,不是真理,只是包含真理的器皿,故在圣言中,“器皿”表示知识或科学。

“海”表示属世人,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圣言经文(AE 275, 342b,c节)清楚看出来;这清楚表明,就海水而言,“海”表示总体上的知识,而就海浪而言,“海”表示靠知识来维持的争论和推理;由于知识和推理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所以“海”表示属世人本身。但属世人的状态完全取决于人的爱之情感。当属灵情感,也就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人里面占主导地位,并且这种情感通过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时,属世人是一种属灵-属世人,因为那时它从属和服从于属灵人;由于它们如此行如一体,所以两者都在天堂。但只要一种纯属世的情感在人里面占据主导地位,那么属世人里面就没有真理;相反,其中的知识或科学都不是真的,而是死的,虚假的。原因在于,那时其中的知识与纯属世的情感结合,这些情感都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真实的真理因本身是属灵的,故只与属灵的情感结合,如前所述。当真理与纯属世的情感结合时,它们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纯属世的情感歪曲真理。真理与纯属世情感的结合对应于各种淫行和通奸,在灵义上由圣言中的各种淫行和通奸来表示;圣言的真理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结合是存在的,这些结合就对应于这些事物。

“海”表示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也来自对应。因为在灵界,海出现在各个地方,尤其出现在属灵社群或天堂本身终止的最远边界。那里有海,是因为那些系纯属世人的人就住在天堂的边界和边界以外;这些人也出现在那里的深处,在那里拥有住所;然而,这些属世人并不邪恶,因为邪恶的属世人在地狱。从那里所看到的海,尤其从海水的颜色,就是倾向于昏暗或清晰的颜色能明显看出,那些在这些海里的人是何品质;如果倾向于昏暗,那么感官灵就在其中,他们是最低属世的,如果倾向于清晰,那么其中的灵人就是内层属世的。但在地狱之上的海水是浓密、黑色的,有时是红色的;其中的地狱团伙看上去就像蛇和毒蛇,又像海里的怪物。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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