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438.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被歪曲的圣言真理,他们通过歪曲真理引发精神麻痹。“尾巴”表示头部的末端,因为脑部通过脊柱延伸至尾部,故头与尾如同首先的和末后的那样合而为一;因此,当“头”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时,“尾”就表示其所有确认的汇总,这些确认来自圣言,因而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凡凭自己的聪明信奉一个宗教信仰原则,并立其为头的人,也会通过圣言接受确认,使它们成为尾;他就这样致使他人精神麻痹,从而伤害他们。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接着又说“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因为“蝎子”表示给认知或理解力造成精神麻痹的说服力(425节)。凡解剖学家都会告诉你,“尾巴”是脑经由脊柱直到其最末端的延续;或只是观察一条狗或其它任何有尾巴的野兽,逗弄并哄哄它,你就会看到它的脊背平坦下来,尾巴也作出相应的动作;相反,你若是把它惹毛了,它就会绷起脊背。
在以下经文中,被当成原则来信奉的认知或理解力的首要信条也以“头”来表示,其末端以“尾”来表示。
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尊贵的人就是头,以谎言教人的先知是尾。(以赛亚书9:14,15)
埃及中无论是头与尾,所做之工都不成就。(以赛亚书19:15)
以下经文中的也并非表示别的:
龙的七头,以及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的尾巴。(启示录12:3,4)
还有:
像蛇的尾巴,有用来伤人的头。(启示录9:10)
由于“尾”表示末端,而末端是全体的综合体,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
拿住蛇的尾巴;摩西就拿住它,它就变成了杖。(出埃及记4:3,4)
因此经上要求:
他们要在靠近脊骨处取下整条尾巴,连同肾、肠、肝等内脏上的脂油一同献祭。(利未记3:9-11;8:25;9:19;出埃及记29:22)
末端就是那包含并容纳一切在先之物的,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65节),以及《圣爱与圣智》(209-216,217-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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