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6256.“以色列眼睛昏花”表他的模糊感知。这从“眼睛”和“昏花”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的视觉(参看2701, 4403-4421, 4083, 4086, 4339节),该视觉也由“看见”来表示(6249节);“以色列”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6253节);“昏花”当论及眼睛时,是指模糊,因而是指模糊的感知。当以色列给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时,他的感知之所以变得模糊,是因为他已到达代表的最后阶段;但总体上是因为感知的模糊就存在于“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中;因为该良善来自属世层,就是属世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而非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所处的天堂之光占主导的地方。这就是也被称为属世人的外在人的性质。当提及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时,所指的是处于该良善的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该教会由“以色列”来代表(参看4286节)。与属天人相比,该教会成员,即属灵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6, 3833, 4402节);他们因住在模糊中,故也就将信之真理摆在第一位,如此处以色列所行的,因为他立以法莲在玛拿西之前。
属灵人之所以认为信之真理优先,是因为他们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2954节);当被引入良善时,他们对良善没有感知,因为良善从里面流入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在他们已经重生之前,不会流入他们的感知。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将仁之良善称为信实的果子;然而,那些以为唯信拯救一个人,无需善行,哪怕在他死亡的最后时刻,无论他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之人,几乎不怎么关心这类果子。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种模糊感知。然而,情况是这样:那些以教义为由使得信优先于仁,却仍过着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就是属于主的属灵教会并得救的人;因为他们在生活上以仁之良善为先,在教义上以信之真理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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