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10

310.“来自犹大支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818

4818.“犹大在那

4818.“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表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这从“女儿”、“人”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良善的情感(2362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3024节);“人”是指拥有聪明的人,抽象意义上是指真理,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没有聪明的人和虚假,如刚才所述(4816节);“迦南人”是指邪恶(1573, 1574节)。由此明显可知,“迦南人的女儿”表示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下面将说明何为由源于邪恶的所生的邪恶。
在此必须先说一下犹大支派的来源,因为他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该支派或犹太民族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犹大与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儿子示拉,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犹大与他的儿媳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整个犹太民族就来自犹大的这三个儿子,这一点从所列举的随雅各到埃及的儿子和孙子(创世记46:12)的名单,以及他们按家族的分类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提到:
按着家族,犹大的众子:属示拉的,有示拉家族;属法勒斯的,有法勒斯家族;属谢拉的,有谢拉家族。(民数记26:20;历代志上4:21)
这表明该民族来源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三分之一来自迦南母亲,三分之二来自儿媳。因此,他们都是非常结合的产物,因为与迦南女子结婚是严厉禁止的(这明显可见于创世记24:3;出埃及记34:16;申命记7:3;列王纪上11:2;以斯拉记9和10章),与儿媳同寝则是死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和他的儿媳妇同寝,他们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要归在他们身上。(利未记20:12)
犹大与儿媳所行的,将犹大与小叔娶嫂的婚姻律法联系在一起,该律法的制定针对的是弟兄,绝不是父亲。这一点从本章(38:26)明显看出来,犹大因与儿媳的行为而与这条律法的联系暗示了他与他玛所生的儿子被视为珥的儿子;珥则是迦南母亲所生的长子,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于是被治死了(38:7)。在小叔娶嫂的婚姻中头生的孩子并不属于从他成孕的那个人,而属于他的种被养育的人;这一点从申命记(25:5,6)和本章(38:8,9)清楚看出来。此外,他玛所生的儿子其实是淫乱的结果;因为犹大与她同寝时,她是一个妓女(38:15,16,21)。由此可见犹太民族的来源,以及这种来源是何性质;还可以看出他们在约翰福音中所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约翰福音8:41)这句话是一个谎言。
至于这个来源暗示并代表什么,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内层就具有这种性质,或具有这种来源。犹大娶迦南人暗示了一个出自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的来源,因为这就是“迦南人的女儿”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他因行淫而与儿媳同寝暗示并代表由于被邪恶所歪曲的真理而受的诅咒,因为在圣言中,“淫乱”处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3708节)。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是一种由自我之爱,也就是那些陷入此爱之人的邪恶所孵化并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虚假教义产生的一种邪恶生命。这就是犹太民族当中邪恶的来源,也是基督教界中某些人,尤其是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邪恶的来源。该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关闭通向内在人的所有道路,并且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良心根本无法在那里形成。事实上,人出于虚假教义所行的任何邪恶,他都以之为良善,因为他以之为真理。因此,他会自由、快乐地行出来,因为他如此行是有正当理由的。正因如此,天堂向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它无法被打开。
举例说明这种邪恶的性质。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认为,耶和华只拣选了一个民族,其余的人类相对来说都是奴隶,且如此卑贱,以致他们可被随意杀死,或被残忍虐待,如犹太民族过所认为的,以及这个巴比伦式的民族现在所认为的那样,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信仰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虚假教义,以及建立在如同其源泉的该教义基础上的其它教义所行的邪恶,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摧毁内在人,并阻止任何良心在那里形成。这些人在圣言中被称作“好流人血的”;因为他们以野蛮的方式对待不崇敬他们的信仰,因而不崇敬他们自己,不在他们的祭坛上献上礼物的全人类。
再举一例。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认为必须有某个人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这个人拥有打开和关闭天堂,因而掌控所有人的心智和良心的权柄,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虚假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信仰所行的邪恶,都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同样摧毁那些出于此恶为自己索取这种权柄,并以这种方式掌控他人之人的内在人。该邪恶会彻底摧毁内在人,以致他们不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知道人还有良心,因而不相信死后的任何生命,也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无论他们如此谈论这些事。
这种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世人无法将它与其它邪恶区分开来;但在来世,天使却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来世,邪恶与虚假的性质和来源中的无数差别尽收眼底;并且地狱的划分也取决于这些邪恶与虚假所属的属和种。对于这些无数差别,人几乎一无所知;他只相信邪恶的存在,却不知道它的性质;原因很简单,他不知道何为良善,不知道何为良善是因为不知道何为仁爱。他若知道仁之良善,也会知道反面或邪恶,以及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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