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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