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317.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许多人以为,如果真理不被确认或证实,人就无法看见它;但这是一个错误。在国家或政府的民政和经济事务中,我们若不知道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就无法看到有用和良善的东西;在司法事物中,若不知道法律,也是如此;在自然学科领域,如物理学、化学、解剖学、力学等等,若不是深谙此道的科学家,同样如此。然而,在纯理性、道德和属灵的事务上,真理只能在真理本身的光中被看到,只要人通过正确的教育变得有点理性、道德和属灵。这是因为就其灵而言(正是人的灵在思考),每个人都在灵界,是灵界里的人当中的一员,因而就在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可以说指明方向的属灵之光中。因为属灵之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人能分析思考,能就司法事务中的公义和公平得出结论,能看到道德生活中的可敬之事,属灵生活中的良善,还能看见由于被当作真理接受的虚假而陷入黑暗的其它大量真理。人看见这些真理,几乎跟他仅仅利用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知识就能从脸上看到别人的心情,从语气感受到他的情感差不多。就连动物都无不从流注知道自己的属世需求,为什么人就不能从流注在某种程度上看见自己属灵和道德的生命内层呢?一只小鸟尚且知道如何筑巢,产卵,孵化幼雏,辨别食物,以及除此之外、被称为本能的其它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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