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996.“可食植物”表示最低级的快乐,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这类快乐之所以被称为“可食植物”,是因为它们仅仅是世俗和肉体的,也就是外在的。如前所述,存在于肉体或最外在事物中的享受来源于依次加深,或越来越内在的快乐。在最外在或肉体事物中所感受到的快乐相对低级,因为一切快乐的性质会随着它趋向外在事物而越来越低级,随着它趋向内在事物而越来越幸福。因此,如前所述,随着外在事物被剥去或卷走,快乐会变得越来越愉悦和幸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活在肉身期间,其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与他肉身生活结束后进入灵人界时的快乐相比,是低级的,微不足道。事实上,它如此低级,以至于善灵完全鄙弃肉体的快乐。即便把全世界所有的快乐都给他们,他们也不想回到这些快乐。
当这些灵人被主提到天使灵天堂时,他们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因为那时他们抛弃了这些内在快乐,进入更内在的快乐。这同样适用于天使灵,当他们被主提到天使天堂或第三层天堂时,他们在自己的天堂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由于天使天堂中的内在事物是活的,那里只有相爱在掌权,所以那里的幸福是无法形容的(关于内在快乐或幸福,参看545节)。
由此明显可知“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可食植物一样”表示什么。由于爬行物既表示肉体享受,也表示感官享受,所以在原文,论及“可食植物”的词是一个既表示“食用植物”,也表示“绿色植物”的词:“食用植物”论及意愿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天情感的享受;“绿色植物”论及理解力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灵情感的享受。“食用植物”和“绿色植物”表示低级事物,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宁林的水必荒凉,青草枯萎,嫩草灭没,青绿之物一无所有。(以赛亚书15:6)
同一先知书:
其居民手力短缺,惊惶羞愧;他们成了田间的草和青绿的草,房顶上的草。(以赛亚37:27)
“青绿的草”表示最低级的事物。摩西五经:
你要进去得为业的那陆地,本不像你出来的埃及陆地,你在那里撒种,用脚浇灌,像浇灌菜园一样。(申命记11:10)
此处“菜园”表示低级事物。诗篇:
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可食植物或青菜快要灭没。(诗篇37:2)
此处“草”和“可食植物或青菜”表示最低级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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