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9938.“这圣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圣礼物上所分别为圣的”表代表除罪的敬拜行为。这从“礼物”或“供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礼物”或“供物”主要是燔祭、祭物和素祭;它们是指敬拜行为的内层事物,因为这些内层事物就是这些敬拜行为所代表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就是爱与信的事物,因此是罪的赦免,也就是除罪,因为罪通过信和爱被主除去。事实上,爱与信的良善进入到何等程度,或也可说,天堂进入到何等程度,罪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除去,也就是说,地狱在何等程度上被除去,包括在人里面的地狱,以及在人外面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分别为圣,也就是献上的礼物表示什么。礼物被称为圣,并且给予或献上它们被称为将它们“分别为圣”,是因为它们代表圣物。事实上,献上它们是为了给百姓赎罪,因而为了给他们除罪,这一切通过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信和爱实现。
它们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和供物,尽管耶和华,就是主不接受任何礼物或供物,而是将它们白白地赐给每个人。即便如此,祂的意愿是,这些事物要来自人,如同来自他自己,只要他承认它们并非真的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赐下出于爱而对实行良善的情感,出于信而对讲述真理的情感;但这种情感本身是从主流入的,然而却看似天生就在此人里面,因而看似从此人流出。事实上,凡一个人出于属爱的情感所行的,都是出于他的生命而行的,因为爱就是那构成每个人生命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一个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和供物的东西,本质上是主赐给一个人的礼物和供物;它们被称为“礼物和供物”是由于表象。凡心里有智慧的人都能认识到这种表象,但简单人则不然。然而,他们的礼物和供物仍是可悦纳的,只要它们是出于含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而献上的。纯真就是对神之爱的良善,住在无知里面,尤其与心有智慧者同住。那些心里有智慧的人知道并发觉,他们自己里面没有丝毫源于他们自己的智慧;相反,一切智慧都归于主,或说来自主,也就是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归于主,或说来自主;因此,即便与智慧人同在的纯真也住在无知之中。由此明显可知,承认,尤其察觉这一事实构成智慧的纯真。
犹太教会中所献上的礼物主要是燔祭,祭物和素祭,它们也被称为“赎罪祭”,因为它们是为了罪得赦免,也就是除罪而献上的。属犹太教会的人也以为他们的罪通过这些供物而得赦免;事实上完全被除去;因为经上说,他们献上这些东西后,“必蒙赦免”(参看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 30)。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这些供物代表内层事物,因而代表诸如一个人出于从主所获得的爱和信所行的那类事;这些才是赎罪,也就是除罪的东西;它们被除去后,就看似完全被除去或逐出了,如本段和前一段所示。这个民族的敬拜是代表性的,因而是缺乏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在那个时代,天堂正是通过这种敬拜而与人类联结的(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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