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9383.“耶和华一切的话、一切的典章”表圣言中系属灵状态和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这从“耶和华的话”和“典章”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话”是指圣言中系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如下文所述;“典章”是指圣言中系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的事物。之所以说“属灵状态下”和“属世状态下”,是因为一般来说,每个人都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内在人所特有的,适合内在人,被称为属灵状态;而另一种是外在人所特有的,适合外在人,被称为属世状态。内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属灵的,是因为它受属于天堂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的热,也就是爱的良善影响。这光被称为属灵之光,因为它光照理解力;这热被称为属灵之热,它是爱并点燃意愿。正因如此,内在人的状态被称为一种属灵状态。而外在人的状态之所以被称为一种属世状态,是因为它受属于尘世之光的真理和属于这光之热的良善影响;这热也是爱,不过是对诸如存在于世界上的那类事物的爱;因为一切生命之热都是爱。正因如此,外在人的状态被称为属世的。属世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典章”来表示;而属灵状态下的生活准则由“耶和华的话”来表示。
这二者皆源于圣言,因为生活的一切准则都在圣言中。它们含有生命本身在里面,因为从主,就是生命本身发出并将继续发出的神性真理就在圣言中。由此可知,圣言中的一切都是生活的准则;而且那里的一切都与生活有关;这从圣言的一切所基于的两条诫命可以看出来,关于这两条诫命,我们在马太福音中读到: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以及马可福音12:29-31)
“爱神和邻舍”就是生活的准则,因为生命的一切皆属于爱,以致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律法和先知”是指整部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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